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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财经3月26日电(记者常世增强)近年来,随着中国判断文件网的披露,东营银行多次被骗取贷款。
近日,中国判决文件网发布了关于山东仲恺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仲恺重工”)诈骗东营银行山东省分行贷款的刑事判决。根据判决,2015年4月,仲恺重工通过提供虚假财务报表和购销合同,向东营银行圣东支行申请并获得贷款2000万元。贷款到期后,仲恺重工及相关担保单位和个人无力偿还。
事实上,这不是东营银行第一次被骗贷款。据《中国网报》不完全统计,中国判断文件网显示,2014年至2017年,东营银行共诈骗贷款1.5亿余元,涉及10起案件。
从几起贷款诈骗案可以看出东营银行的内部控制。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该行滨州邹平支行因监管信贷资金使用被银监会罚款25万元。
中国金融网记者就上述情况向东营银行发出了采访提纲。该行相关负责人仅表示:“经调查,部分被法院判定为‘欺诈性贷款’的业务是地方政府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司法措施,该行涉及的大部分债权得到了保全,没有发生实际损失。”
被骗了2000万元
中国判决文件网披露,重工原财务总监刘骗取贷款等一审刑事判决,2019年12月披露重工法定代表人二审刑事判决。
具体犯罪细节方面,2015年4月,重工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安排刘编造了重工与东营恒信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购销合同,并提供了与实际损益不一致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以仲恺重工为借款人,从东营银行圣东支行获得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自2015年4月22日至2016年4月21日,重工为其工业用地提供抵押担保[董用(2013)014号],山东汇成化工有限公司为其主债权1000万元提供担保,王津元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收到2000万元贷款后,仲恺重工没有将其用于借款,而是将仲恺重工的贷款返还给淄博裕东经贸有限公司..
贷款逾期后,东营银行圣东支行以仲恺重工、山东汇成化工有限公司、王津元为被告,向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17年3月20日,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7)陆05民初字第7号民事判决:重工偿还东营银行圣东支行贷款本金2000万元及利息、罚息和复利;王津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山东汇成化工有限公司对贷款本金1000万元及利息、罚息和复利承担连带责任;东营银行圣东支行对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东用(2013)014号】在1000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复利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2017年5月26日,东营银行圣东支行申请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由于遗嘱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1月7日作出(2017)鲁05支188号执行裁定,终结执行程序。
判决书显示,刘犯有骗取贷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王津元被判处一年零一个月监禁,缓刑两年,罚款12万元人民币。
在过去的四年里,他被诈骗了10次,涉案金额超过1.5亿元
事实上,东营银行被仲恺重工骗走2000万元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据《中国网报》不完全统计,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2014年至2017年,东营银行被诈骗金额超过1.5亿元,涉及10起案件。
从几起贷款诈骗案可以看出东营银行的内部控制。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该行滨州邹平支行因监管信贷资金使用被银监会罚款25万元。
(来源:判断文件网络列表:中国网银)
根据中文判决书网上披露的10起东营银行贷款诈骗案,除仲恺重工2000万元贷款诈骗案外,其余9起为:2014年,山东一合测试评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桥利用虚假事实,伪造贷款信息,改变贷款用途,从东营银行淄博分行办理贷款200万元;
2015年至2016年,沾化华北皮革市场有限公司和沾化李绅皮革工业有限公司分别以欺骗手段从东营银行滨州支行获得贷款800万元和1250万元;
2015年1月至4月,山东淄博戴克服装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田进利用虚假采购合同和出口信用证无法以其公司名义完成货物交易,于2015年3月和2015年4月15日向东营银行淄博分行骗取出口信用证打包贷款共计705万元,用于偿还其作为实际控制人的个人和公司的欠款。2018年9月14日,天津银行与东营银行淄博分行达成结算协议,分三期偿还120万元,余额分期偿还;
2015年8月,山东滨州精工建材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在公司经营过程中,通过伪造购销合同,向东营银行小企业特许经营中心借款160万元。贷款期限为2015年8月13日至2016年8月13日。银行贷款过期了。
2015年3月至12月,广饶洪光工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祥忠多次捏造购买重油燃料油的事实,骗取包括东营银行在内的四家银行贷款共计2790万元,用于冲减贷款和偿还公司欠款。贷款到期后,贷款本息无法偿还,担保企业广饶金源化工有限公司、广饶宏源特种油脂化工厂有限公司、东营宝丰化工有限公司、东营宇星石化有限公司、广饶马东化工有限公司、东营金泽工贸有限公司等。补偿它;
2015年至2016年,仪征油棉公司法定代表人、御福康公司和近似生态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月强安排员工伪造购销合同和虚假交易背景,在东营银行邹平支行诈骗贷款4笔,共计6190万元;
2016年7月,滨州联合钢丝圈缸套有限公司利用虚假财务报表和购销合同,骗取东营银行滨州分行贷款800万元,逾期贷款未归还。截至2017年8月7日,拖欠本金800万元,利息471,048元;
2016年,在山东聚佳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聚佳胆碱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龚培兴、董昌坤、、龚莎的安排下,伪造山东聚佳胆碱有限公司和山东粮食工业有限公司购销合同、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贷款资料,在邹平科技有限公司、张、龚培兴、付的担保下,从东营银行邹平支行骗取贷款3000万元;
2017年,山东中诺药业有限公司、山东正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贾金水在公司经营期间,从东营银行滨州博兴支行骗取贷款500万元。
标题:东营银行内控形同虚设?四年被骗贷10次涉案金额超1.5亿 要靠地方政府“补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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