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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业银行严格控制消费贷款门槛、防止资金非法流入房地产市场后,涉及住房的信用卡交易也成为银行的重点控制领域。平安银行(000001)在去年两次调整信用卡房地产商的交易规则后,最近发布了一份文件,强调加强对房地产商的交易控制。据《北京商报》记者今天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农业银行(601288)(港股01288)和交通银行(601328)(港股03328)等多家银行对房地产商的信用卡交易量设定了上限。与此同时,监管机构最近发布了强化文件,将信用卡透支等资金转用于购房,并将其纳入重点整治领域。
涉及住房的信用卡交易是有限的
平安银行信用卡中心近日宣布,为落实房地产调控相关政策,根据相关规定,对房地产商进行了限制,当持卡人在此类商户透支消费时,交易可能会失败。
平安银行信用卡中心客服人员表示,如果pos机是房地产业务,消费交易可能不会成功,但可能会失败。目前,房地产商进行交易时,单个月(自然月)不得超过1万元,全年(自然年)不得超过10万元。
事实上,平安银行去年已经两次调整了房地产信用卡的规则,包括调整国内房地产商的信用卡交易限额和将房地产交易纳入最低还款额。具体而言,2018年6月,本行宣布在境内房地产商进行信用卡交易时,单月(自然月)交易限额由3万元(含)调整为1万元(含),年(自然年)累计限额10万元(含)不变,特别强调不在境外进行房地产交易。两个月后,平安银行发布文件称,自2018年10月26日起,使用其信用卡进行的房地产交易(本金、费用和利息)将全部计入最低还款额。
除平安银行外,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渤海银行、中原银行(港股01216)、华融湘江银行等多家银行相继调整了信用卡商户额度。例如,去年4月,农业银行将房地产商的信用卡交易限额从每天5万元下调至3万元;渤海银行去年12月表示,房地产商信用卡单笔交易不应超过1万元,月账单不应超过3万元;国内房地产商(商户类别代码为1520)禁止交易。
抑制信用卡透支买房
分析人士指出,银行限制房地产商信用卡交易量的主要原因是为了防止用户借用信用卡进行房地产投机和首付。萨克研究所高级研究员苏表示,根据监管要求,购房首付款应该是自有资金,因此消费贷款、过桥贷款等各种没有自有资金的产品都是被禁止的。用信用卡透支支付购房款实际上具有首付的性质。
与降低信用卡房地产商的交易限额相比,中国建设银行(601939)(港股00939)和民生银行(600016)(港股01988)等许多银行不再支持我行在房地产商的信用卡交易。例如,民生银行此前曾宣布,该行的信用卡透支额度和预借现金获得的资金只能用于合理的个人或家庭消费,不应用于购房等非消费领域。2017年,中国建设银行宣布,通过银行现金垫款获得的资金只能用于消费领域,不得用于购房等非消费领域。如果发现客户在监管禁止区域内非法提前使用现金,我行将采取相应的控制和处置措施。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主任严跃进认为,房地产商的信用卡消费可能是租房或支付代理费等。所以需要区别对待。不过,严跃进还补充说,银行频繁发行的文件也具有较强的控制性取向,这源于“住在房子里不投机”的控制基调,这表明在加强个人商业贷款和消费贷款管理后,银行也密切关注其他可能存在挪用资金风险的环节,以避免资金非法进入房地产市场。
据一位业内人士透露,银行收紧房地产商信用卡交易限制的主要原因是,他们担心用户会借信用卡进行房地产投机和首付。“虽然信用卡只有几万元和几十万元,但对于在一线和二线城市买房来说,这只是九牛一毛。”但现在在四线城市,很多总价在几十万元的房子都有可能用多张信用卡进行房地产投机。”在此前的走访中,《今日北京商报》记者还发现,在一些总价较低的商品房项目中,销售人员仍建议用大额信用卡支付购房款。
正是由于信用卡透支买房的隐患,监管的重点放在了惩罚相关行为上。根据8月9日的行政处罚信息,广发银行深圳分行因非法挪用个人综合消费贷款资金和信用卡透支资金购房或支付相关费用,被深圳银监局罚款40万元。8月13日,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被深圳银监局罚款80万元,其中一项是由于信用卡透支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
监管过重
事实上,监管部门一直在严格要求个人消费贷款的使用,并大力发布文件,严格遏制资金非法流入房地产市场。今年5月,中国保监会下发《关于开展巩固控乱促建工作的通知》,强调将个人综合消费贷款、商业贷款、信用卡透支购房等资金挪用作为重点整治领域。
8月初,银监会办公厅下发《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业务专项检查的通知》,决定在32个城市开展银行房地产业务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严厉查处了个人综合消费贷款、“首付贷款”、信用卡透支等违法行为。
尽管法规明确禁止,银行也出台了多项条款来控制信用卡房地产交易,并出台了额度规定,但信用卡,尤其是大额信用卡,已经成为银行的重要产品类型。如果客户提取现金信用额度,银行就很难跟踪他们的具体资本流动。
对此,苏指出,对于大额信贷产品,银行应明确资金的用途和实际流向,并要求用户在必要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在监管方面,要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定期抽查和渗透管理,严肃查处在非法贷款项目中伪造、伪造关键材料或收取利益费的责任人和相关方。
严跃进指出,对于这种透支现象,应该强调类似临时透支的概念,而不是用来支付一些大额交易。合理消费,如物业费,仍然可以得到支持。此外,对于万元以上的消费,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
标题:拧紧“闸口”信用卡涉房交易再遭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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