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145字,读完约13分钟
Xi安梅赛德斯-奔驰车主权益保护事件继续发酵,涉及“金融服务费”的行业混乱。4月15日,在《今日北京商报》记者进行的一项调查中,许多消费者表示,他们买车时支付了“金融服务费”。据报道,这笔金融服务费的金额与贷款金额有关,一般为贷款金额的3%-4%,这笔费用通常流入4s店的腰包。
分析师认为,在汽车贷款中,无论是4s店、银行还是汽车金融公司,在向消费者收费时,都应该提前告知并明确标明价格。否则,就是欺诈,消费者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
事件回顾:梅赛德斯-奔驰版权保护导致4s店费用黑洞
《今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在最新曝光的对话录音中,梅赛德斯-奔驰的车主提到他可以全额购买,但在4s店诱使自己使用梅赛德斯-奔驰金融后,他被迫支付了1.5万元的服务费,才继续为她办理后续业务。店主说费用通过直接扫描二维码转移到个人身上。我不知道它从哪里来,也没有人解释它。
4月14日,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发表声明称:“我们始终尊重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业务,不向经销商和客户收取任何金融服务费用。费用;我们一再公开要求经销商诚实守法,以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快速发酵:许多购车者报告称,他们被收取了服务费
梅赛德斯-奔驰女性车主的经历很快引起了许多购车者的共鸣。许多消费者成立了金融退款权利保护小组,权利保护小组中的许多消费者表示,他们在买车时也支付了金融服务费。在《今日北京商报》记者所在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小组,长沙的一位网友表示,4s店当时收取的金融服务费已经协商退还。
据汽车行业人士称,确实有一些用户有实力全额买车,他们将被出售“伪造”贷款买车,而4s店将收取“金融服务费”和佣金回扣。在调查中,何先生告诉《今日北京商报》记者,2017年,他买了一辆名牌豪华车。据他回忆,4s店的销售人员强烈推荐他使用汽车分期付款业务。根据报价,如果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原价34万元以上的车可以打2万元的折扣,但如果不办理分期付款,就不便宜。据了解,该分期付款产品的利息一年为3%,两年为5%。经过考虑,何先生没有选择分期购买,结果4s店向他收取了1000元的“挂失费”。
第二年,何先生为了家人的方便,准备买一辆同品牌的掀背车。这次,4s店的员工向他推荐了分期付款业务,手续费2000元,年利率3%。何先生选择的该车贷款金额约为10万元,分期付款期限为一年,相当于手续费及利息合计5000元。这一次,何先生被迫选择分期付款,因为“我选的矿石灰颜色明明有现在的车,但4s店的工作人员说如果不分期付款,只能等这种颜色的车。”你什么时候可以取车?不确定。”
值得深思的是,在何先生选择分期付款购买后,他很快就提到了他最喜欢的矿灰色汽车。但是在何先生提供的抵押合同中,手续费没有明确说明。何先生说,2000元的手续费是通过微信直接转给4s店员工的。“1000元的挂失费和2000元的分期付款没有发票,这在购车合同和分期付款合同中都没有反映出来。”
实地调查:北京许多4s店仍在收费
4s商店收取金融服务费用的问题已经迅速发酵,并且已经处于前沿一段时间了。然而,4月15日,一位《北京商报》的记者在走访了北京的多家4s店后发现,店员们并没有回避收取金融服务费,3%-4%的手续费成了常态。
在一家迷你库珀4s店,记者看到两种型号正在进行为期两年的无息分期付款活动。当记者问是否有服务费时,售货员说有4%的服务费。据此人说,这笔费用将包括在汽车费用中。然而,《今日北京商报》记者在mini官方网站上发现,"你使用的是透明的价格体系",这一点在财经页面下有明确的标记。除了根据利率计算每月应支付的金额外,您不需要支付任何其他与贷款相关的费用,如担保费、律师费、家访费和其他费用。"
不远处的一家豪华车4s店也是如此。据店员说,该品牌推出的一款suv正在进行18项无息活动。据该人士称,4s店在汽车分期付款业务上与多家银行合作,可以帮助购车者申请分期付款业务。但是有一定的服务费,按每10万元4%计算,即10万元贷款4000元,20万元贷款8000元。当记者问银行是否收取服务费时,工作人员说服务费是由4s店收取的。
在这起汽车金融服务费事件中,处于舆论中心的梅赛德斯-奔驰4s店仍在收取金融服务费。根据4s店提供的报价,每10万元收取3%的财务手续费,梅赛德斯-奔驰财务的分期付款利息另行计算。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金融服务费”,它流向了谁?
从合肥市工商局的处罚案例中,我们可以窥见这种“金融服务费”的运作模式。2018年,安徽省合肥市工商局对当地一家丰田汽车销售公司处以43万元罚款。本案中,合肥童渊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童渊丰田”)根据汽车价格和贷款金额的差异,利用汽车销售的资源和信息,以提供初审、系统上报、反馈、贷款材料准备、公证抵押押运、抵押延期催收和释放等服务为名。,收取每辆车20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金融服务费。
至于汽车金融的服务费,业内很多人都说汽车金融的服务费是行业惯例,这早已见怪不怪。据悉,金融服务费与贷款金额有关,一般为贷款金额的2%-4%。一位北京车主告诉记者,北京的普通金融服务费是购车贷款总额的3%,这在金融合同中是不会标明的。
虚假合同:银行汽车分期付款也很棘手
随着汽车消费金融的兴起,许多银行通过汽车分期付款业务进入市场并抢占市场。然而,在严格监管的情况下,一些违规行为也浮出水面。
事实上,银行在这类银行中放置非法车辆的情况不少。根据咸宁银保监分局此前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农业银行咸宁分行(601288,诊断单元)因未对汽车消费分期付款业务进行尽职调查而被罚款50万元,同时对该行三名相关责任人员共罚款13万元。除农行咸宁支行处罚外,1月30日,中国工商银行益阳殷诚支行(601398)因违规开展汽车信用卡专项分期付款业务,被益阳银保监处罚款20万元。同一天,衡阳银保监分局对中国工商银行衡阳分行24名负责人进行了处罚。处罚的理由是“对非法办理假车分期付款业务和沈某贷款诈骗案负直接责任”。
据了解,根据购车者是否与银行人员有直接联系,银行的汽车分期付款业务分为两种类型:直接客户和间接客户。在“间接客户”模式下,汽车经销商作为中介,几乎有全权代表所有贷款和还款手续。在这一过程中,银行的参与度较低,间接为违规操作制造了漏洞。在“直接客户”模式下,借款人在后续环节联系汽车经销商前需要得到银行的批准。但是,在实际购车中,银行汽车贷款业务门槛高,配套材料多,难以通过。
一位行业分析师表示:“银行因违规办理汽车分期付款业务而受到处罚,主要是因为银行过去依赖担保公司、信用保险机构和平台方批量获取客户,对分期付款客户缺乏深入的风险控制,导致贷款常规化。存在危及金融消费者权益的风险。”
专家问答:金融服务费是非法和不合理的
事实上,汽车分销行业中存在的“金融服务费”已经成为行业的“明确规则”。为什么会产生这种费用?它有法律支持吗?
在上述汽车销售公司被处罚一案中,合肥市工商局认为,在此过程中,童渊丰田并未获得丰田金融的授权和同意,也未告知消费者已从丰田金融获得报酬,也未向消费者提供与丰田金融协议约定义务之外的其他服务。调查发现,童渊丰田收取金融服务费的行为是违法的,构成不合理条件下的违法行为。童渊丰田公司被责令改正,同时被没收。
据业内人士称,为了促进销量和汽车金融业务的发展,汽车公司正在打一场价格战。此外,他们还将推出低利率甚至“零利率”的贴现贷款计划。一些汽车制造商会要求经销商按比例一起提供折扣利息。汽车金融大全创始人邝志成今天告诉《北京商报》,汽车贷款的贴现利息是真实的。贴现利息一般由原始设备制造商发起,利息补贴由原始设备制造商承担。与原始设备制造商合作的金融机构包括汽车金融公司和银行,贴现利息结算的利率将低于正常产品的利率。可以说,原始设备制造商主动购买贷款,然后为消费者赚取低息或无息利润。由于折扣利息通常只在4s店享受,因此4s店收取金融服务费已成为一个强有力的理由。
关于金融服务费存在的必要性,汽车金融行业的一位从业人员表示,目前4s店的利润很低,如果没有这种金融服务费,将会以其他名义进行摊销。因此,合理对待这些费用并让它们在阳光下运行是可行的。邝志成认为,“金融服务费是可以存在的。毕竟,金融服务与完全销售汽车相比增加了大量的劳动力成本,但没有必要收取过高的费用。我希望这个监管部门可以提供一个处理费用的标准,而我个人的建议更适合是2%。”
然而,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北京迅珍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王德义表示,商家向消费者收费时,应事先告知消费者,并明确标注价格,并在收费前征得消费者的同意,否则将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在王德义看来,在购买某种商品的过程中提高价格或增加消费者的消费项目是一种欺诈。消费者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交易或者退还多收的费用。
合肥市市场监督局相关负责人认为,消费者通过分期贷款购车是不合理、不合法的,所谓的“金融服务费”是由汽车销售公司收取的。特别是,一些汽车销售公司在收到金融公司的付款后对消费者隐瞒,并一再收取所谓的“金融服务费”,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如果汽车销售公司没有与金融公司达成协议,消费者委托4s店自行办理贷款手续,正常情况下适当收取部分“代理费”。但是,前提是必须明确告知消费者,经过协商,对方同意收取费用,不能以所谓“金融服务费”的名义向消费者收费。
田燕在线贷款研究所所长李鹏飞认为,这种金融服务费是不合理的。从梅赛德斯-奔驰女车主的案例来看,首先,收费的理由是不充分的:她们的梅赛德斯-奔驰女车主计划全额购车,她们被说服了。我选择了贷款,在收费的情况下,收费方没有为奔驰的女车主提供任何服务;另外,收费主体不明确。在梅赛德斯-奔驰活动的业务场景中,与为女性车主购买汽车相关的所有协议和资本交易应在4s店进行,而与贷款相关的所有协议和资本交易应在梅赛德斯-奔驰财务部进行。但是,在上面的例子中,一个不明主体或个人收取了15,000元,并且没有协议和相关发票,导致了严重的商业违规行为。
李鹏飞表示,针对收费不合理的问题,监管部门早就出台了整改文件:2012年,银监会发布了《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违规操作的通知》,第三条规定:“金融机构不得贷款或以其他方式融资。这种机器要求客户接受不合理的中介业务和其他金融服务,从而收取费用。”2017年7月1日生效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的形式明确标明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服务费,不得超标价加价。出售或收取额外费用。”
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李鹏飞建议,无论你购买什么样的产品,你都必须仔细阅读协议,找出签署协议的当事人(个人),注意协议、产品(服务)、金额和发票之间的比较,不要相信卖方的口头承诺,转账时核实收款人是否与协议一致。一旦发现利益受损,或卖方有欺诈等违规行为,就要尽快保存证据,寻求法律和监管的帮助。
过去的案例
对于经销商收取金融服务费的现象,法院此前也曾公布过类似的判决案例。海淀法院网曾经发表过一篇题为《对汽车金融服务费说不》的文章。文章称,购车人赵先生称,2017年6月9日,他与汽车销售公司签订了《销售合同》,同意从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一辆吉普2.4白色导向汽车,价格为241,800元,保险金额为12,000元。购置税20666元,车辆检验费1800元,预付款5000元。付款方式是分期付款,分期付款2。合同签订后,赵先生根据汽车销售公司的要求,支付定金5000元,共计车辆销售款67800元,购置税20667元,牌照费1800元,金融服务费3380元,车辆检验费99057元。但汽车销售公司只给赵先生开具了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及购置税发票》,未提供《金融服务费发票》和《牌照费发票》。
经审理,本院认为,本案中赵先生以分期贷款方式购买了该车,并按照约定向银行支付利息。汽车销售公司自行收取金融服务费没有法律依据,应予以退还。
关于收取金融服务费和许可费是否构成欺诈,法院认为,如果一方当事人故意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虚假信息,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另一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可以视为欺诈。这是一起销售合同纠纷。赵先生买了一辆车并付了车价。汽车销售公司应该按照合同交付汽车。毫无根据地收取金融服务费和许可费并不影响赵先生买车的意图,这不足以构成欺诈。法院不支持赵先生的三倍赔偿要求。最后,法院裁定,汽车销售公司将退还3,380元的金融服务费和1,460元的许可费,并驳回了三倍赔偿和车辆更换损失的其他索赔。
标题:3%4%服务费、虚假合同 汽车消费金融背后的猫腻
地址:http://www.lyxyzq.com.cn/lyzx/69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