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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银8月19日报道称,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账户“温州检察院”昨日发布消息。2020年8月18日,原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董事长、行长吴华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非法发放贷款罪、非法发行金融票证罪,被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告知被告人吴华其诉讼权利,依法讯问被告人吴华,并听取辩护人的意见。温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吴华利用其温州银行行长的职务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或单独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与他人串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性活动,情节严重的;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大的;违反规定,情节特别严重的,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非法发放贷款罪、非法发放金融票证罪追究刑事责任。

标题:温州银行原行长吴华被提起公诉 涉嫌受贿、挪用公款等四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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