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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以下简称《契税法》),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其中,第三项“契税税率为3%至5%”引起了广泛关注。在现行1%-3%的实际税率基础上,许多购房者担心购房成本是否会增加,一些房地产中介也借此机会宣传“房价要涨,契税要涨,买房要早。”
但是,与199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相比,这部契税法的契税税率并没有变化,仍然是3%-5%。同时明确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范围内提出,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决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此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按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房屋,确定差别税率。换句话说,地方政府仍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控房地产市场。
对此,财政部税务总局局长王表示,这一规定体现了完善地方税制改革的思路,赋予了地方政府一定的税收管理权限,有利于调动地方加强税收管理的积极性,同时由于我市的政策,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在接受《上海证券报》采访时表示,契税法的出台主要实现了税收政策的转化,提高了立法水平,有利于今后地方税的实施,对完善地方税制也具有重要意义。
她认为,虽然法定税率没有改变,但在立法层次上升后,地方政府依法被赋予了适当的税收权利,规定范围内的税率决定权仍在地方政府,但需要省人大常委会审批,而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只办理备案手续,这有利于调动地方积极性。
根据税制转换原则,《契税法》明确了现行有效的契税免税政策,规定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变更土地和房屋所有权,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和房屋所有权,免征契税。
此前,契税法草案授权国务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规定其他减免税情况,但没有明确具体范围。契税法对这一授权条款进行了细化,明确了减免税范围,规定国务院可以对住房需求担保、企业改制和灾后重建免征或减征契税,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部主任严跃进表示,与之前的规定相比,这部契税法从水平上进行了调整,这是最大的变化,与立法工作有关,但与监管无关。
严跃进认为,更重要的是,过去法规的许多内容已经过时,出现了一些新的交易形式,如房屋、土地等,在升级为法律的同时,必须进行修改、删除或补充。例如,从征用范围中删除了“国有土地”的限制,实际上增加了农村集体商业用地的概念。随着新《土地管理法》的实施,农村集体管理建设用地的交易量将不可避免地增加,相关契税的征收必须有法可依。
为了简化纳税申报,《契税法》还规定,纳税申报期应在契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后10日内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批准的期限内纳税,改为在土地和房屋权属登记前申报纳税。
标题:契税法明年9月实施 税率未变优惠政策拓展 或不影响购房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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