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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北京市发布实施了《关于加强限价项目销售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与征求意见稿相比,《通知》要求限价房项目不得通过捆绑精装修变相涨价,不得拒绝购房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限价房的销售规则,《通知》明确了土地出让时根据销售限价与项目评估价的比例确定销售方式。实际上,如果这个比例高于85%,开发商就会把它卖给这个城市有资格买房的居民,而卖出的房子就是商品房。如果低于85%,将由北京安置房中心收购,并转换为共有产权房。购买方将按评估价格的比例获得销售限价的产权份额,剩余的产权份额将相应转换为北京安置房中心持有的政府产权份额。
“这一政策的实质是将与市场价格相差太大的限价房转变为共有产权房,以避免人们利用限价房价格低于市场价格的套利空进行投资投机,保障中低收入人群的自住需求。”我爱我家(000560)集团市场研究所所长胡景晖表示,这是北京进一步落实“无房炒房”国家政策的举措。
《通知》强调,开发商应严格执行土地出让和上市文件中的建设标准、限定平均销售价格和最高销售单价的要求,确保销售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不得强行搭售其他产品和服务,捆绑精装修,拒绝购房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对此,58房屋研究院首席分析师张博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在“房无投机”的原则下,中国的限价房政策增加了两根“预防针”:一是防止捆绑销售。二是防止住房企业拒绝公积金。《通知》强调,购房人不应被拒绝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这将有效保障购房人公积金贷款的正常使用。
“从这一政策背后的态度来看,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准确性和严格性再次得到充分体现,调控不放松的信号进一步向市场传递,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持续调控和逐步有序发展。”张博说。
标题:北京限价房销售新规剑指变相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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