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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金融控股公司“疯狂”运行,监管当局也开始关注其风险。
最近,央行发布了《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试行办法》),严格控制金融控股公司的准入门槛,对风险进行深度监管。
分析人士认为,如果将金融控股公司纳入金融监管的正确轨道,未来缺乏实力的所谓“金融控股集团”将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失控”财务控制小组
根据央行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8年),大量非金融企业通过发起设立、并购、参股等方式投资金融机构。存在过度投资、野蛮扩张、虚假注资或循环注资、不当干预金融机构运营、关联交易利益转移等问题。
金融分析师毕在接受《国际金融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2017年以来,“金融控股”、“金融服务”、“互联网金融集团”等各类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其中不乏“卖狗肉羊头”、以金融控股公司名义从事非法金融业务的公司。
毕指出,在中国,金融业务需要特许经营,但目前大多数民营金融控股公司没有相关的金融许可证,存在混业经营的混乱局面。
零点一研究所所长俞白成告诉《国际金融新闻》记者,金融控股公司业务种类多,股权结构复杂,关联交易风险高。由非金融企业组成的财务控制小组,如“明天部”和“海航部”,规模往往很大,涉及的问题也很广泛。一旦风险发生,影响也是连锁的。
央行此前曾表示,宝商银行的大股东是明日集团,该集团持有宝商银行89%的股份。由于宝商银行大量资金被大股东违规占用,逾期且长期难以归还,导致宝商银行出现严重的信用危机,引发依法接管的法定接管条件。
萨克研究所(Sack Research Institute)高级研究员王世强直言不讳地表示,“明日部门”(Future Department)和“安邦部门”(Anbang Department)等非金融企业利用控股金融机构违反监管、扰乱金融市场,暴露了风险。王世强告诉《国际金融新闻》记者,大量私营公司和互联网公司正在建立完全许可的金融控制集团。如果不加以规范,将来会有更多的问题。
拧紧系统的保持架
事实上,早在2018年5月,就有报道称监管当局正在为金融控制公司制定监管规则,并选择了五家金融集团作为试点项目。
一年多以后,央行出台了《试行办法》,明确提出“规范金融控股公司行为,加强对非金融企业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督管理,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试行办法》明确了财务控制公司的定义: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对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具有实质性控制,仅进行股权投资管理,不直接从事商业经营活动。
央行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从立足主营业务、防范风险的角度来看,金融控股公司是专门从事金融机构股权投资和管理的企业,不允许从事非金融业务,这样可以严格将金融业与工业部门隔离开来,有效防范风险交叉感染。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现有企业,《试行办法》允许其在过渡期内逐步调整对非金融企业的投资比例。对于被认定为金融控股集团的企业集团整体,《试行办法》规定其非金融总资产不得超过集团总资产的15%。
记者了解到,《试行办法》通过肯定列表和否定列表界定了金融控股公司股东的条件。其中,负面清单明确禁止金融控股公司的控股股东向金融机构进行虚假投资和流动资金注入,并对金融控股公司或金融机构的经营失败或重大违规行为负有重大责任。
在新闻发布会上,央行还明确表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金融控股公司不得注册,不得使用“金融控股”、“金融控股”、“金融集团”等字样。
王世强表示,财务控制监管方法的最大亮点是,不允许金融控股公司的大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其他方式发行、管理或控制金融产品的方式持有金融控股公司的股份。这切断了一些私募股权基金通过增加杠杆成为高质量金融机构控股股东的愿望。事实上,以前的“安邦部”和“明日部”都是通过发行金融产品筹集资金,这掀起了金融市场的“血雨腥风”。
互联网财务控制或离开
随着《试行办法》的出台,认为,互联网企业设立财务控制公司的前景并不乐观。按照金融控股公司的分类,金融控股公司主要包括国务院批准的支持国家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的大型金融集团、地方政府批准的综合性资产投资运营公司、中央企业集团母公司出资组建的专门管理集团内部金融业务的资产运营公司,以及通过投资和并购逐步控制多种类型金融机构和互联网公司设立的金融控股公司的民营企业和上市公司。
毕表示,大多数以互联网起家的“财务控制公司”都是依靠自身的流量优势。受自身体制和自身实力的影响,金融控股公司试行办法出台后,依托互联网的金融控股公司未来可能退出。
俞白成表示,《试行办法》对非金融企业形成的金融集团影响最大。接下来,可以看到,不符合要求的财务控制集团将进行股权整合、业务剥离和整改,直到他们达到标准。一些难以持续经营、严重危害金融秩序的金融控制集团将依法退出。
记者注意到,在《试行办法》公布后,据报道,蚂蚁金服计划设立一家新的子公司,以申请金融控股公司许可证,以符合中国监管当局即将发布的新规定。
7月30日,记者从蚂蚁金服了解到,蚂蚁金服副总裁梁世东透露,蚂蚁金服已成立独立小组,研究金融控股公司的相关要求,并积极参与征求意见。至于是否成立新公司申请金融控股许可,蚂蚁金服没有回应。
此外,苏宁金融相关人士还对《国际金融新闻》记者表示,“目前正在按照监管要求稳步推进。”然而,许多其他互联网金融控制公司对此守口如瓶,不愿公开谈论《试行办法》对它们的影响和对策。
王世强表示,民营企业必须有足够的实力组建财务控制小组,并在公司组织结构、业务条线、人才招聘等方面做好前期准备,避免不必要的因素影响财务控制公司的成立和执照申请。
标题:“失控”的金控集团戴上牌照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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