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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金融2019年11月18日北京国际金融安全论坛今天在北京金融安全产业园会议中心举行。京东数理学院研究部主任朱泰辉在会上表示,实际上,对于贷款援助业务的未来发展,监管部门和相关业务机构有必要通力合作,朝着相反的方向努力。就监管政策而言,我认为目前中国经济下行压力确实比较大,所以这项业务的发展实际上是整个金融监管和金融改革发展的结合,需要统筹规划,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提高金融效率。具体来说,一是明确监管方向,鼓励创新和防范风险并重,全面禁止贷款业务。我们可能需要根据业务的性质和类别制定适应性监管规则,以鼓励负责任的金融创新。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其次,加强监管协调,实现监管政策和权责的统一,一方面,实际上需要监管部门和司法公安部门之间的政策协调,避免政策不一致导致的监管效率和套利问题。二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监督协调责任的界限,因为目前贷款机构在很大程度上受地方政府监督。第三,注重刚性与柔性的结合,实现刚性与柔性监管的协调。贷款机构的监管应该有一个刚性的底线,同时,设置灵活的管理界限,从而为空的业务发展预留足够的发展空间。与此同时,相关参与者应做出应有的努力。

京东数科研究院朱太辉:助贷业务不能采取一刀切的禁止取缔

以下是这次演讲的记录:

尊敬的专家和来宾,下午好。很荣幸参加这个论坛。刚才,所有的专家都从宏观的角度进行了讨论。金融安全确实是一个非常宏观的话题。然而,从安全管理和风险防控的角度来看,可能有必要防止微延迟、小预防和早期预防。因此,我今天选择的题目是一个非常具体的题目,讲的是“贷款援助业务的风险演变和安全发展”。近年来,贷款援助业务发展很快。一方面,它为促进科技与金融的融合、丰富信用体系、促进普惠金融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与此同时,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异化、混叠等问题,如现金贷款、校园贷款、断档贷款、非法采集爬行动物等,引起了各部门的高度关注,相关政策也不断出台。因此,助学贷款业务下一步该何去何从,如何健康稳定地发展,是大家非常关心的话题。我将简要地说三个方面:

京东数科研究院朱太辉:助贷业务不能采取一刀切的禁止取缔

正常的贷款援助业务的模式和内涵是什么,近年来出现了什么样的异化和风险,如何促进其健康、稳定、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贷款援助业务没有特别明确的定义。简而言之,就是贷款援助机构利用自身在情景、技术、数据、科技等方面的优势,帮助银行等贷款机构更好地甄别客户、评估风险、控制风险、影子贷款或催收管理等。,这有助于扩大贷款覆盖面和提高贷款效率。具体而言,根据贷款机构的不同角色和职责,可将其分为几个基本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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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家提到的客户支持贷款援助,是指贷款机构利用自己的情景和数据为银行和其他机构分流,但分流的范围并不广泛,是基于筛选后的数据和情景。因此,这种贷款援助要解决的问题是,银行和其他贷款机构有资本供应,但客户需求不足。事实上,这种需求是一个对有效性需求不足的问题,所以它是为了帮助银行和其他贷款结构获得客户的影响,并引导银行在市场中沉没一些缺点和长尾客户。这是最基本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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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支持的贷款援助,本质上与监管机构或政策通常提及的联合贷款或联合信贷相同。在这种模式下,贷款机构和贷款机构实质上是联合贷款,即共同出资和分担风险。信贷发放是联合决策和风险分担。需要解决的问题是,银行和其他贷款机构有客户需求,但资本供应不足,这是为了帮助银行贷款机构扩大资本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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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风险控制支持的贷款援助模式。在这种模式下,贷款援助机构参与贷款、贷前、贷中、贷后的相关环节,帮助银行在贷前对客户进行第一轮贷前预贷,为银行提供一些信用和风险管控模式,帮助银行更好地定价,帮助银行监控资金和贷后催收。因此,实际上,这种贷款援助模式的核心是解决贷款机构有资金和客户但缺乏风险控制能力的问题,使这些贷款机构能够放贷并敢于放贷,更好地解决企业的信贷需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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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三种基本模式的基础上,实践中出现了一些混合模式,如基金支持贷款援助和风险控制贷款援助的混合模式。不用说,基金支持贷款援助必然存在联合风险控制和联合决策的问题,因此它本质上是基金支持贷款援助和风险控制贷款援助的混合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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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是客户支持贷款援助和风险控制贷款援助的混合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基于事实的贷款援助机构不仅可以获得客户流失,还可以筛选和评估前端客户,并为贷款人提供相应的贷后监控、到期催收、风险控制模型支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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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更重要的问题是,这是一种将财务支持、风险控制支持和客户支持混合在一起的模式。因此,在这种模式下,贷款机构不仅是资金的提供者,还承担着贷款三查和风险防控的责任,利用其平台优势承担客户流失和筛选的责任,并在这些基本的贷款业务模式中或多或少引入第三方担保,为客户提供担保和信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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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些贷款援助业务的基本模式可以看出,贷款援助业务的本质内涵是信息技术发展和金融业务分工细化的产物。因此,它具体假设传统的银行贷款由一家银行承担,解构整个业务链,将其分解为客户流失、资本供给和风险控制等多个环节,由金融机构和贷款援助机构根据其在客户、资本、风险控制、数据、技术和情景等方面的比较优势来承担。因此,货币信贷将从单一银行管理转变为整个链条共同参与的过程。因此,这种贷款援助的核心问题是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引入第三方机构的合作来缓解信贷供给不适应信贷需求的问题,如信息不对称、定价不精确、资金不足、风险控制不完全等。同时,基于协同效应、规模效应和网络效应,可以更好地实现信贷成本效益和风险控制的动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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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信贷业务的基本模式和内涵,但为什么近年来出现了异化和扭曲?这可能是由于一些机构在业务发展过程中对风险控制合规管理的忽视或不够重视。这种异化的发展和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1 .非法借贷,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家贷款机构不具备贷款资格,但仍经营贷款业务。例如,银行等持牌机构向这些贷款机构批发资金,而这些贷款机构不具备承担大量贷款责任的资格。在联合贷款模式下非法设立资金池的问题,可以说是贷款机构和金融机构的联合授信、联合风险控制和联合出资。然而,在实践中,一些金融机构将风险控制转移到贷款机构的账户上,贷款机构自己收取资金,然后将资金从账户中分配到账户中。信贷发放和资金管理都是通过贷款援助来完成的,从而避免了联合信贷发放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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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核心业务外包越来越受到监管部门的重视,因为根据银行业务外包管理的规定,银行的信贷决策和风险管理是不可外包的核心业务。然而,在这些贷款服务的发展过程中,一些金融机构直接将贷款机构提供的信贷建议转化为客户的最终信贷决策。因此,在这个过程中,为什么可以接受这种方式可能是通过贷款来应对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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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利用贷款机构的跨区域实时操作,这一问题在区域性商业银行如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私人银行和贷款机构之间进行借贷或联合借贷的过程中很常见。根本原因是我国不能跨地区管理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的实时业务。然而,随着网上贷款业务的发展,这种违规操作背离了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的定位。这不利于支持小微企业、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商业服务。更重要的是,如果此类贷款和联合贷款跨地区经营,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的整体风险管理能力和管理半径都无法支持跨地区经营和业务范围的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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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不规范,主要是因为相关业务在收集客户信息时不注重对客户数据和隐私的保护,以未经授权的方式收集客户信息,过度收集客户信息,使用客户信息不规范,数据泄露、抓取甚至贩卖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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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借出后的不规范收藏和暴力收藏。最近有很多新闻和相关的案例,所以仅仅开始分析是不够的。

因此,在这种贷款援助业务中,事实上,它在促进金融发展和改善金融服务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也存在很多问题。综合考虑这两个方面,未来贷款援助业务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应该是什么?目前,有关部门已经针对这些问题出台了一些政策。我总结说,这些政策涉及贷款机构的资格、信贷发放和风险控制是否可以外包、信息保护、逾期收款等。,也就是说,它们涵盖了贷款之前、期间和之后的整个贷款过程。这些政策大致可以提出来,包括金融监管部门和公安司法部门的政策。我们从五个方面对它们进行了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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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们开始探索贷款援助合作机构的资质要求,这在北京银监局10月份出台的政策中有所体现,并明确提出了准入和退出的管理要求。

2.明确要求增加信用风险控制,这是银行贷款的核心业务。银行机构不得外包,相关要求已有明确规定,并反映在各种政策中。

3.明确各参与银行机构和贷款机构的权责范围,向消费者充分披露权责划分。

4.规范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这在最近正在研究制定的《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条例》中有明确体现。

5.密切关注非法暴力犯罪,加大对非法暴力犯罪的处罚力度。这在金融监管部门的政策中不断得到体现,并在整个公安、司法部门的文件中得到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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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已经介绍过了。事实上,对于贷款援助业务的未来发展,监管部门和相关业务机构有必要共同努力,朝着相反的方向发展。就监管政策而言,我认为目前中国经济下行压力确实比较大,所以这项业务的发展实际上是整个金融监管和金融改革发展的结合,需要统筹规划,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提高金融效率。具体来说,一是明确监管方向,鼓励创新和防范风险并重,全面禁止贷款业务。我们可能需要根据业务的性质和类别制定适应性监管规则,以鼓励负责任的金融创新。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其次,加强监管协调,实现监管政策和权责的统一,一方面,实际上需要监管部门和司法公安部门之间的政策协调,避免政策不一致导致的监管效率和套利问题。二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监督协调责任的界限,因为目前贷款机构在很大程度上受地方政府监督。第三,注重刚性与柔性的结合,实现刚性与柔性监管的协调。贷款机构的监管应该有一个刚性的底线,同时,设置灵活的管理界限,从而为空的业务发展预留足够的发展空间。与此同时,相关参与者应做出应有的努力。

京东数科研究院朱太辉:助贷业务不能采取一刀切的禁止取缔

总的来说,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和转型在不断推进,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更加突出,数字技术的发展也非常迅速。因此,贷款援助业务的发展在本质上有很大的发展。我们未来需要做的是清理源头,保留原来的心。

京东数科研究院朱太辉:助贷业务不能采取一刀切的禁止取缔

1.贷款援助业务应严格遵守业务范围和法律界限,避免过度外包,使真正的贷款援助业务成为丰富多层信用体系的有效补充。

2.如前所述,加强合规管理,高度重视信息保护和法律收集。

3.注重技术赋权,充分发挥贷款机构的比较优势。贷款机构的核心优势是它们的技术能力。因此,贷款机构的发展应以回报为基础,加强技术授权,通过不断提高金融安全的技术含量和应用水平,增强贷款业务的比较优势。

京东数科研究院朱太辉:助贷业务不能采取一刀切的禁止取缔

这是我的基本报告,内容已经形成报告。我以后会在杂志上发表评论。请注意,批评和纠正它。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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