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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预算投资将采取差别补贴的方式,按照每张老年病床2万元的标准,支持以家庭为基础的社区医疗联合机构的建设;对于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机构,所得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家对包容性养老金的政策支持仍在增加!
9月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布了《包容性养老城市与企业联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9年修订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文件明确指出,在做好“保基本、保底线”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全纳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充分发挥中央财政投资示范和地方政府引导作用,进一步激发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促进养老产业优质发展。
从本次发布文件的内容来看,最显著的特点是中央预算投资进一步加大了全纳养老的支出,养老服务的税费优惠政策较之前有了明显加强。
重点支持社区中的四类项目
国务院8月21日召开的常务会议指出:“以需求为导向发展养老服务,是应对老龄化、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为了更好地发展养老服务,也离不开有针对性的、密切的政策支持。
这次发布的《实施方案》明确指出:“国家支持和引导城市政府通过中央预算投资,系统规划和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市政府提供全面的政策支持,如土地、规划、融资、财税、医疗和人才等。”
与此同时,该文件还指出,企业应提供包容性的养老服务包,向公众开放并接受监督。
《实施计划》强调,今后中央预算投资将重点支持“社区、医疗、学习、居住”等四类项目:
一是支持养老服务骨干网络建设,巩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发展社区嵌入式、分布式、小型化养老服务设施和护理床位集中管理运营、支持连锁、整合、品牌运营的日托中心,增加家庭服务功能模块,增强助餐、清洁、步行、洗浴、医疗等服务能力,提升养老服务网络覆盖面和服务能力。
二是支持建设医疗护理能力突出的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加强对残疾人和老年痴呆症患者的长期护理服务。
第三,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包括老年大学和其他学习场所。
四是支持普惠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结合各地区资源禀赋形成季节性地方推广目录,加强跨区域对接联动,打造普惠全国居家养老市场。
《国家商报》记者注意到,在今年2月发布的《城镇企业联动全纳养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中,中央预算内的重点投资支持项目仅涉及上述第一类和第二类项目,以及“同时具备上述两类内容的系统性养老服务项目”,而不包括“学习和居住”两类项目。
通过对比可以发现,此次发布的《实施计划》中涉及的中央预算内重点投资支持项目范围明显扩大。
社区养老机构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虽然中央预算投资于“实金白银”支持,但这次发布的文件也为养老机构引入了一系列丰富的财政和税收补贴政策。
《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
同时,要对社区养老服务实行优惠的税费政策。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机构获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为90%,计入总收入;承担住房和土地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免征契税;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房地产和土地免征房地产登记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和土地闲置费。
此外,为社区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拥有的或通过免费租赁或使用获得的财产和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价格执行。
《实施计划》还提出形成有效的合作模式,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全纳养老,参与城市每1000名老年人拥有40张老年病床,其中护理病床占60%以上。
在补贴方面,《实施方案》明确中央预算投资将采取差别化补贴,每张老年病床标准为2万元,用于支持以家庭为基础的社区和医疗护理相结合的机构建设,标准为1万元,用于支持以学习为基础的机构和以居住为基础的机构建设。如果项目同时满足多种类型的支持,则按照最高标准进行补贴。原则上每个城市每年补助床位数不超过10000张,高于年度补助床位数上限的按10000张补助,或分年度实施。具有跨年度建设任务的项目可以安排在不同的年度。
标题:中央预算内投资加码支持普惠养老项目居家社区型养老床位每张补助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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