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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依法惩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8月16日,中国银行(601988)协会发布公告(第二批),77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向966家债务人公示催收债权情况,要求公示后的债务人(包括借款人和担保人)自公示之日起立即按照合同和法律规定清偿贷款本息义务。
《国际金融新闻》记者注意到,参与收债的77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种类繁多,包括政策性银行、大型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信用社、资产管理公司等。
据中行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部分债务人违约,部分债务人逃废银行债务。违约和逃废银行债务不仅践踏了合同精神,也严重侵害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维护自身权益有着强烈的需求。
据了解,2018年6月19日,中国银行协会联合41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中国银行协会网站上首次发布公告,对140家严重失信债务人进行债权催收。
据负责人介绍,与第一次宣传活动相比,这次宣传活动呈现出一些新特点。具体来说,
更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了此次宣传活动,1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参与,涉及本金和利息2000多亿元。经过筛选,中国银行协会和77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了此次宣传活动,比前一次增加了36家。
其次,公开催收的债务人数量也大幅增加,本次公示966户,比第一批公示多826户。
此外,本次公示债务人966家,涉及本息金额高达1969亿元,比第一轮公示增加1720亿元。
其中,金额最大的债务人是海南省三亚市三亚泸州实业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3月底,欠中国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本金和利息高达38.48亿元。从地域上看,此次公示涉及30个省(市、自治区)的债务人,比首次公示的26个省(市、自治区)多4个。
中国银行业协会表示,此次公示的债务人(包括借款人和担保人)必须自公示之日起立即按照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息。如逾期仍未履行相关义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将依法对严重失信的债务人采取进一步的惩戒措施。对于已经按照公告偿还相关债务或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的,中国银行业协会将根据具体情况通知银行业金融机构。
该负责人透露,下一步,中国银行业协会将继续完善对不可信赖债务人的联合惩戒机制,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国家有关失信惩戒政策的变化和要求,中国银行协会依据《银行逃废债务机构名单管理办法》,尽快完成《银行业破产债务人信息管理办法》,并及时下发。同时,在全国范围内,严格选择一批特别严重的不可信赖的债务人作为对不可信赖的债务人进行联合制裁的重点,以达到“惩罚少数,警示多数”的效果。要努力实现与有关人民法院执行机关的正常沟通,监督“一批”重大、疑难执法案件。
标题:中银协联合77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对966户债务人催收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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