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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拖欠工资后,吉林一家生物技术公司在2018年元旦、春节和端午节这三个假期,分别给包括孙谋在内的26名农民工发放了5000元、3000元和2000元的工资卡。仲裁委员会审理此案时,这些钱是工资还是福利成了双方争议的焦点。
现在,这个案件已经过去了八个月,当26名农民工的欠薪案件进入执行过程时,又陷入了僵局。
本案由吉林省总工会法律援助律师王玉琦代理。“我从事法律援助律师工作已近3年,处理了120多起案件。除一人因工死亡外,其余均为工资纠纷。”王玉琦说:“这类诉讼也很难处理。”
是工资还是福利?
孙谋和其他26名农民工大多是吉林一家生物技术公司的老员工。多年来,双方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也是口头商定的。
自2017年以来,公司的福利每况愈下,工资一个接一个拖欠。那年年底,老板给一些工人发了欠薪。第二年年初,出于对企业的信任,26人继续工作,尽管被拖欠工资。三个月后,老板通知他们“放假”,说“生意萧条”,“有钱就给大家发工资”。
当时欠26个人的工资总额达到100.17万元,单个人就欠了8万多元。
2018年7月5日,王玉琦接待了26名前来求助的农民工。“八名厨房工作人员手中没有任何拖欠工资的证据,他们甚至记不起欠了多少钱。”王玉琦说。
二十六名农民工向长春高辛(000661)科技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然而,缺乏拖欠工资的证据已成为他们面临的最大问题。
王玉琦正巧在民工中聊天,听说劳动监察大队处理此案时,曾要求企业财务人员提供拖欠工资汇总表,其中只包括8名民工的拖欠工资信息,没有拖欠的证据。这成为了审判中的关键证据。
2018年8月8日,该案在仲裁委员会审理。
在审判期间,一些移徙工人质疑未支付工资汇总表中的数额较少。在一个接一个地检查工资标准后,农民工和企业之间产生了分歧。拖欠工资后,该企业在2018年元旦、春节和端午节向农民工的工资卡中存入了多达5000元。农民工认为这三笔钱是假日福利,而企业代表坚持认为这是补发的工资。
“这些钱在拖欠工资后记入工资卡,这通常被认为是重新发放的拖欠工资,福利通常是实物形式的……”在王玉琦的解释下,农民工和企业财务人员终于在一整天的庭审中就拖欠工资的数额达成了共识。
2018年10月10日,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支持农民工的要求,但企业未能及时履行支付义务。半个月后,26人向长春高新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但是,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发现企业的资产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扣押,老板目前下落不明。我什么时候能拿到工资?农民工仍在等待。
微信转账不定期、零星分布?
不久前,王玉琦刚刚帮助四个做现场直播的年轻人完成了工资诉讼。在这种追逐工资的情况下,在企业经营不可持续之后,老板通知四个人在拖欠工资的情况下无限期"休假"。
“最难的是收集证据,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以及欠了多少工资。”王玉琦说:“因为用人单位和员工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工资通过微信转账不定期发放。”
获得许可后,王玉琦查看了四人之一的手机微信聊天记录和朋友圈信息,找到了工资单、工作照片和小视频等相关信息,然后指示四人在公司网站上录制视频,寻找“休假”的证据。
在审判过程中,该企业坚持说,有4人是临时兼职工人,该企业没有“假期”,但有4人故意缺勤。企业失败了,因为它不能提供证据。
“诚信守法的管理和完善的管理是企业非常重要的竞争力,但有些企业并没有意识到这个道理。”王玉琦说:“一些无报酬的企业往往得不偿失。”
吉林省一家文化传媒公司解雇了包括张在内的七名员工,原因是误解他们与公司财产损失有关。该公司承诺,如果盗窃与他们无关,它将付清欠款,并继续雇用。然而,在警方查明此案并证明数名员工无罪后,该公司拒绝了这些员工支付工资和继续工作的要求。
“事实上,在开始的时候,对员工的要求特别简单,那就是他们必须偿还他们的工资。然而,企业法律原则的缺失进一步激化了双方的矛盾。他们还声称,在寺庙工作的几名雇员是志愿者,不是企业雇用的正式雇员。”王玉琦说。
最后,法院支持雇员的索赔,并判该公司支付拖欠工资3万多元,因非法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未签署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这一数额实际上远远超过了未付工资的数额。
佣金和奖金只是口头协议?
王玉琦说,目前,最常见的劳动争议案件是工资争议,而最重要的表现就是因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压低和截留劳动者工资而引发的劳动争议。
在生产经营不景气的企业中,一些老板往往因严重亏损而拖欠工资,甚至采取直接带钱逃跑的方式来逃避责任。
在一些用工量大、招聘困难的企业,春节期间很容易扣工资,工人放假后返工后再发工资,以维持企业的正常生产。
“其他人并不依法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而只是每月借生活费甚至送饭票。工资以半年或一年为周期支付。”王玉琦说。
"此外,由不明确的加班费和奖金协议引起的纠纷也很常见."王玉琦告诉记者,在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雇主往往只在合同中规定基本工资,而佣金、奖金和双倍工资则只是口头约定。当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纠纷时,处理起来很麻烦。王玉琦建议,当工人们签订劳动合同时,他们应该明确合同中口头约定的奖金,并明确佣金计划。
事实上,在许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工人往往处于弱势地位。王玉琦告诉记者,在处理法律援助案件时,她经常会遇到员工情绪不稳定和心理压力,一些员工因为想继续在原来的企业工作而被迫放弃维权。
同时,劳动争议案件需要依法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发出后,企业为了拖延时间,一般会拒绝接受裁决,然后到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后,企业将继续上诉,这在一定程度上耗费了工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王玉琦说,大多数工人的想法很简单,那就是通过工作赚钱,而不是出于需要,并且不走法律权利保护的道路。一旦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如果没有公益律师的帮助,许多工人会因为不懂法律、时间长、请不起律师而不愿维护自己的权利。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很明显约定工资仍然是第一位的。工作人员必须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以防止问题发生。”王玉琦说。
标题:口头定、餐票代替……发工资的猫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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