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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进一步完善反垄断法律制度,并起草”;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公众咨询稿)(以下简称“咨询稿”)将于2020年1月31日前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已经实施了11年的《反垄断法》将迎来第一次改革。
根据征求意见稿,修改后的《反垄断法》仍有八章,但条款数量已从目前的57条增加到64条。
征求意见稿大大加重了处罚。根据“法律责任”一节,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订立并实施垄断协议的,除“责令反垄断执法机构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外,对上一年度没有销售或者未实施垄断协议的经营者,罚款限额从50万元增加到5000万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最高罚款限额提高到5000万元,是上一次的100倍,这表明中国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对滥用垄断优势、剥夺、限制和排斥竞争,特别是压制和阻挠中小企业竞争,采取了零容忍的态度。我们可以通过重典治乱和采取猛药消除营养不良来提高非法成本,减少非法收入,从而保证非法成本高于非法收入。从而打消超大型企业和垄断企业滥用垄断优势的信心,有助于打击和遏制不正当竞争。
征求意见稿的另一个重大变化是,新运营商的市场主导地位是以什么为基础的。除了原有的基础因素之外,还增加了“网络效应、规模经济、锁定效应、掌握和处理相关数据的能力,当运营商在互联网领域拥有市场支配地位时也应予以考虑。”
刘俊海表示,近年来,一些互联网公司滥用其垄断优势地位,不在现行《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之内。征求意见稿除了考虑传统产业在现行《反垄断法》中的主导地位的认定因素外,还考虑了网络效应、锁定效应以及互联网企业掌握和处理相关数据的能力。同时,该条款使用了“etc”一词,采用开门列表的方式,充分考虑了互联网企业独特的商业模式。
此外,《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征求意见稿还增加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已基本在全国建立。
刘俊海说,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为政府部门划了一条“红线”。中国的反垄断任务是一方面反对商业垄断,另一方面反对行政垄断。例如,近年来,有关部门滥用行政权力和限制竞争的案件时有发生,这是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的。此次修订反映了我国政府部门正在“内向型”、自我加压、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理念。
标题:反垄断法迎首次“大修” 违法处罚金额最高涨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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