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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央行发布了关伟“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②普通金融消费”常规“案例汇编”,揭示了八种金融常规。

首先,建立一个你没有讨论过的“常规贷款”。央行指出,“常规贷款”打着民间借贷的幌子,非法侵害人民的合法财产,对社会危害极大。央行建议,消费者应该选择有贷款资格的正规金融机构,以免受骗。当利益受到损害时,我们应该拿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央行揭示八类金融“套路”

第二,存款≠财务管理。央行指出,一家银行同时推广定期存款和开放式理财产品,并宣传回报率,导致消费者混淆两者,购买风险更高的理财产品。央行提醒金融消费者时刻关注此类陷阱,增强风险意识,了解理财产品的特点。当遇到高收益产品时,应避免因一时贪婪而冒险,并需要考虑风险承受能力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央行揭示八类金融“套路”

第三,伤害防疫的爱情。据央行介绍,在疫情防控期间,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人民群众的防疫心理,销售口罩等防疫物资,编造虚假疫情信息,谎称“献爱心”、“捐钱”。央行提醒消费者在面对疫情时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了解常见的电信网络欺诈模式,并时刻保持警惕。一定要在汇款前进行多渠道确认,在正规网站上浏览新闻,不要随意点击未知来源的信息和链接。

央行揭示八类金融“套路”

第四,信用卡被盗。鉴于部分消费者在境外刷卡时遭遇被盗信用卡的情况,央行提醒消费者提高个人风险意识,在境外刷卡时及时保管好自己的卡和个人信息,并通过向银行申请关闭境外免卡支付和购买被盗信用保险提前防范风险。如果发现被盗的刷子,你可以立即联系开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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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二手互联网++版。一名消费者在从一款移动金融应用购买了一款高息“区块链”担保理财产品后被骗。央行提醒消费者理性投资,不要被高回报所诱惑。任何投资都有风险。网上投资和金融管理应选择正规特许金融机构的网站。同时,对“低投资、高收益”的投资和财务管理要始终保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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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未经消费者许可经营业务。据中央银行称,一家银行的工作人员在未通知客户或未征得客户同意的情况下为客户办理业务,这侵犯了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独立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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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不合理的“金融服务收费”。当一个车主分期付款买车时,他需要开一家金融服务机构,并支付一定数额的“金融服务费”。当央行提示消费者发现不合理和非法的收费时,他们应该果断拒绝,并向监管机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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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泄露个人信息。一些消费者在银行办理按揭业务后,经常会接到小额贷款公司或银行贷款的电话。央行表示,一些银行工作人员没有严格执行保护客户个人信息的规定,非法出售客户账户信息、信用记录等。,并涉嫌违法犯罪,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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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条消费者为日常消费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二十八条经营者通过互联网、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以及提供诸如证券、保险、银行等金融服务的运营商。,应向消费者提供诸如营业地址、联系方式、货物或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格或成本、履行期限和方法、安全预防措施和风险警告、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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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风向:

《九人会议纪要》优先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九人会议纪要》),其中第七十六条和第七十七条首次提及金融消费者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关系。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如果金融消费者购买高风险金融产品或接受参与高风险投资活动的服务,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要求卖方机构承担惩罚性赔偿,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果卖方机构的行为构成欺诈,则应注意区分不同情况,处理金融消费者对已付总金额利息损失的赔偿请求。

央行揭示八类金融“套路”

也就是说,虽然金融消费者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保护对象的要求,但由自主选择的高风险金融服务造成的损失后果通常不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

标题:央行揭示八类金融“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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