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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网5月20日电(记者曾强、实习生刘一)近日,为进一步推进金融开放和创新,深化内地与港澳金融合作,加大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增强粤港澳大湾区在支持国民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主导作用,中央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和外汇局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推进粤港澳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五个方面提出了26项具体措施。
央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在《意见》发布会上指出,《意见》的出台表明,中国改革开放的步伐并没有因为疫情的影响而放缓,表明了中国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的明确态度和决心。《意见》将有效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服务,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为经济增长注入新的动能,为建设具有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提供坚实的金融支撑。
《意见》有五个亮点
今年2月,为发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主导作用,完善长三角金融服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和机制,中央银行等五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意见》,支持长三角金融一体化发展。时隔三个月,国家财政管理部门再次发布了《关于财政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到目前为止,这两个重点地区的发展都得到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这为下一步的具体实施指明了方向。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在接受《中国财经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总的来说,《意见》从多方面提出了改革开放的具体措施,其中一些措施是改进和落实现有措施,加大力度和深度。同时,《意见》还提出了金融领域新的发展点,如科技金融发展合作、绿色金融业务等。
具体而言,从内容上看,此次发布的《意见》有以下五个亮点:第一,围绕促进跨境贸易、便利投融资提出了一系列关键措施。其中,改善新贸易形式下的外汇管理、推进资本账户便利化改革、建立适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账户管理体系等措施极具创新性。特别是,建立一个将本国货币和外国货币相结合的银行账户系统将对现有的银行账户结构产生深远的影响。
二是加大内地与港澳金融合作支持力度。其中,支持海外银行同时在粤港澳大湾区设立分行和支行,支持商业银行在粤港澳大湾区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和财富管理公司等。,是共同推进对外开放和区域发展的重要举措。
三是进一步促进金融资源为跨地区实体经济服务。包括建立跨境金融沟通机制、支持银行开展跨境贷款、支持内地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港澳跨境业务、支持相关基金在粤港澳大湾区设立等。,有望从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角度共同促进金融服务水平的提升。
第四,加强特色金融业态的发展。提出了一系列重点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绿色金融、科技金融和金融技术的措施。其中,启动碳排放权交易外汇试点、建立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建立国际认可的绿色债券认证机构、构建多元化的国际跨地区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方便港澳居民在内地使用移动电子支付工具进行人民币支付等措施极具前瞻性和开拓性。
第五,加快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例如,提出了支持跨境信用报告、跨境数据信息共享、平台载体开放等基础设施联动,优化沪港通、深港通、债券通等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等针对性措施。
机遇和挑战
《意见》的实施为粤港澳地区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对促进全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对外开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们应该注意到,《意见》的发表不仅给金融市场带来了机遇,也带来了挑战,尤其是监管日益开放带来的挑战。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告诉中国金融网记者,金融机构的开放过程将涉及资本流动和监管风险。这就要求机构自身和监管部门共同努力,适应金融合作和开放的进程,进一步优化跨境金融监管措施,提升监管能力,建立适合金融开放形势的监管体系,确保开放过程不会带来区域性或全局性的金融风险。总的来说,这是一个需要监督的过程,以适应开放的速度和力度。
赵锡军认为,在执行《意见》的过程中,银行、市场参与者和监管当局需要在不同层面应对挑战。对银行而言,资本流动的扩大和流入流出的便利增加了投融资、跨境资本流动和金融市场管理的难度。银行需要思考和解决三个问题:一是如何为客户提供相关服务;第二,如何保证新服务扩展后的服务质量;第三,如何应对新的业务风险。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业务的扩张和资金流动的便捷性和频繁性会带来市场波动和债权债务的复杂性。因此,企业和个人管理能力的提高应该与业务相匹配,否则风险可能会失控。对于金融监管部门来说,如何及时、全面地监控资本流动、业务发展、市场波动以及由此带来的风险是一个需要面对的挑战。
标题:扩大金融业改革开放 央行等重磅推出26条金融措施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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