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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成功学院二年级学生李翠因肾癌去世。 生病前,她决定捐赠自己的眼角膜和遗体用于医学研究。 现在这个21岁的女孩已经离开这个世界一个多月了,但她自愿捐赠的遗体至今没有找到合适的接收地点。
是什么阻止了这次遗体捐赠的进程?
家人:“捐助者连个别的坟墓都没有吗? ”。
4月9日6点21分,患肾癌的21岁女性李灿安静地走了。
据张千回忆,今年1月,李翠开始腰疼,一开始还扛着,去学校医院买了止痛药吃,但病情逐渐恶化,需要同学帮忙从宿舍去教室、餐厅等。 三月便血了,她再也扛不住了,所以告诉了家人。
3月9日,拿到河南省人民医院的确诊书“左肾癌并发双肺转移并达到中晚期”的李灿的家人无论如何也无法相信这个事实。
在生命的最后时间,这个坚强的女孩对家人说:“如果没有我,捐赠我的器官,用于医学研究吧。”
这是李翠最后的愿望。 李灿的叔叔李志勇说:“我们全家一定要完成她的遗愿,让她放心。 ”。
李灿医生河南省人民医院介入科主治医生曹广劭告诉记者,李灿本来是在网上注册捐赠所有器官的,但由于癌细胞在扩散,带血管的器官无法移植,只有眼角膜可以采用。 “听说李翠捐赠眼角膜,本科医务人员很感动,医院也可以尽量减免她的医疗费。”
4月9日上午,医务人员取下李翠的眼角膜后,向她的遗体鞠躬致敬。 按照崔西生前的遗愿,家人联系了医疗机构,把她的遗体捐赠给了医疗研究。
“李翠走之前,我们全家给河南省红十字会志愿捐赠遗体中心打了两次电话。” 李志勇说:“一次是4月4日,我会给遗体捐赠中心打电话提交相关表格。 第二次是4月9日,还是想打电话去表格,尽快捐款? ”。
李志勇对记者说:“4月10日,河南省红十字会志愿遗体提供中心的工作人员第一次来到现场,首先责备了我们。 “你的家人捐赠遗体,为什么不直接和我们联系,而是要通过医院的眼科医生呢? ’。 ”
“我的手机通话记录可以随便查。 清明节前夕,我们开始联系捐赠事宜。 ”。 李志勇说:“但是河南省红十字会的员工说‘我们很忙’。 ”。
“之后,11日追悼会再次带来相关表格和资料,告诉我们办完相关手续后,追悼会结束后将遗体直接带走。 ”李志勇说:“遗体被扯下后,用于医学研究,我问他们两年后是怎么处置的。 省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说:“遗体可以拉到殡仪馆,集体火化,火化后,如果家人想要骨灰,可以来领取埋葬。” 如果不骨灰,我们就集体掩埋。”
“捐助者连个别的坟墓都没有吗? 我们坚决不同意集体掩埋,中国人都讲究入土安全,捐献遗体的人也是无名英雄,应该受到尊重。 即使在小地方单独放她的骨灰,我们以后也会有吊的地方。 ”。 李志勇说。
“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说,1985年以来没有这样的规定。” 后来,我们一家知道他们把尸体来源称为“市场”,我们以为做了好事,但误入了“市场”,李志勇说。
记者联系河南省红十字会,志愿向遗体中心捐款,一名工作人员表示,“1985年以来,对单独埋葬个人尸体没有规定。 差不多,两年后让家人领骨灰,如果不愿意,我们集体埋在新郑福寿园。 我们在自愿捐款的第二年,把捐赠人的名字刻在功德碑上,每年清明节都会组织捐赠人的直系亲属进行吊唁。 ”。
5月16日,记者再次致电李志勇,表示:“至今仍未找到合适的接收方。 作为亲属,我们还没有放弃。 一旦找到合适的接收机构,随时可以捐赠她的遗体,完成她的遗愿。 ”。
河南红十字会自愿捐赠遗体中心:没有资金,没有专家,想做很难
4月11日上午,记者问:“之后你考虑捐赠遗体了吗? 你知道该去哪里吗? 你知道需要什么手续吗? ”为话题,在河南省人民医院进行了随机采访。
一名中年男子告诉记者,朋友去年捐赠了遗体,清明节后打电话给捐赠遗体的接待中心询问是否可以祭祀朋友,但被婉拒。
一位名叫李先生的女士说:“去年正月,我接到停尸房领取父亲遗骨的电话。 谁知道收到的骨灰只是单纯地裹在纱布里,心里真的很不是滋味? 现在想想,还是很痛苦……”
“终于找到了捐赠遗体的接待中心的电话,但没有人接”“跑了好几次,手续还没办完”……很多回答者多少有些担心和抱怨。
记者联系河南省红十字会自愿捐赠遗体中心,一名王姓职工告诉记者:“河南省红十字会自愿捐赠遗体接收中心成立于1985年,由河南省红十字会统一安排,委托基层医学院人体解剖学教研室管理,现位于郑州大学新校区。 另外,中心面临的最大困境是20多年来没有资金和人,想做很难。 ”。
面对回答者的担忧和疑问,另一位李姓员工表示,他遇到了许多不自然的事情。 很多老人来咨询他捐赠遗体的事,但大多数情况下,孩子们几分钟没说话就赶到了,某老人在世时孩子直接签字同意了,但老人死后没有执行。
“最令人困扰的是,即使在申请书上签了字,也不能经常进行慰问和电话咨询。 老人去世后孩子后悔也没有任何办法。 ”李先生的工作人员说,中心成立近30年来,不少人签订了捐赠申请书,但大多无法兑现,截至目前,收到的遗体只有268具。
据悉,郑州大学基础医学院收到30多具自愿捐助者遗体。 “这个数量不足以为医学院学生的教育录取遗体。 ”。 据李先生的员工介绍,每年有近1000名临床医学专业的本科生。 此外,有些学生需要学习解剖学。 10多名学生共同采用遗体。 每年该校的教育和实验需要采用近200具遗体。
专家:尽快完善相关法规,维护捐助者的尊严
遗体接收机构的服务不完善,一方面影响了捐助者的热情,另一方面,如何解决遗体诉求差距较大的不自然现象?
“国内其他省份的先进方法值得我们借鉴。 如湖南省,遗体捐献者家属可通过相关说明在长沙凤凰山陵园内免费为捐献者找到生态墓地。 生态墓地占地不超过1平方米,上面种常绿树,设小墓碑纪念。 ”。 李灿表哥李钰认为这是对捐赠人尊严的维护。
“我们上课用的遗体,大部分都捐赠了。 平时上课,老师和学生会举行默哀仪式。 ”。 郑州大学解剖教室的陈老师告诉记者,大部分学医的,特别是临床医学的,都向这些遗体捐献者表示敬意,把“他们”当做老师对待。 但是,只有我们还不够。 必须尽快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立纪念碑,给予遗体捐赠人尊重。 ”。
有关于遗体捐献的法律吗?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后,于2001年3月1日公布了《上海市遗体捐赠条例》。 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遗体捐赠的法规。 2003年,深圳市通过了《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并正式实施。 青岛和苏州在公墓为遗体捐赠、器官捐赠人建造了纪念林……
“我省应尽快制定相关法规,使遗体捐赠工作有法有章。 ”河南省政协委员刘信圣说。 2006年、2007年,他在河南省政协会议上连续两年提出遗体捐赠立法建议。 尽管还没有结果,他一直关注着这个问题。
除刘信圣外,省政协的其他委员也提出过类似的建议。 例如,加大遗体捐赠推动力,营造捐赠社会风气。 设立了遗体接收中心,加强遗体捐赠处理部门的监管,安排互联网,合理有效地利用遗体,减少资源浪费等。
刘信圣特别建议,政府和相关部门选择草木常青、鲜花常开的地方为遗体捐赠人设立纪念碑和纪念馆,让全社会像对待英雄一样,缅怀他们高尚的感情,为捐赠人亲属在特殊的日子里献花。
本报郑州5月19日电
4月9日,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成功学院二年级学生李翠因肾癌去世。 生病前,她决定捐赠自己的眼角膜和遗体用于医学研究。 现在这个21岁的女孩已经离开这个世界一个多月了,但她自愿捐赠的遗体至今没有找到合适的接收地点。
是什么阻止了这次遗体捐赠的进程?
家人:“捐助者连个别的坟墓都没有吗? ”。
4月9日6点21分,患肾癌的21岁女性李灿安静地走了。
据张千回忆,今年1月,李翠开始腰疼,一开始还扛着,去学校医院买了止痛药吃,但病情逐渐恶化,需要同学帮忙从宿舍去教室、餐厅等。 三月便血了,她再也扛不住了,所以告诉了家人。
3月9日,拿到河南省人民医院的确诊书“左肾癌并发双肺转移并达到中晚期”的李灿的家人无论如何也无法相信这个事实。
在生命的最后时间,这个坚强的女孩对家人说:“如果没有我,捐赠我的器官,用于医学研究吧。”
这是李翠最后的愿望。 李灿的叔叔李志勇说:“我们全家一定要完成她的遗愿,让她放心。 ”。
李灿医生河南省人民医院介入科主治医生曹广劭告诉记者,李灿本来是在网上注册捐赠所有器官的,但由于癌细胞在扩散,带血管的器官无法移植,只有眼角膜可以采用。 “听说李翠捐赠眼角膜,本科医务人员很感动,医院也可以尽量减免她的医疗费。”
4月9日上午,医务人员取下李翠的眼角膜后,向她的遗体鞠躬致敬。 按照崔西生前的遗愿,家人联系了医疗机构,把她的遗体捐赠给了医疗研究。
“李翠走之前,我们全家给河南省红十字会志愿捐赠遗体中心打了两次电话。” 李志勇说:“一次是4月4日,我会给遗体捐赠中心打电话提交相关表格。 第二次是4月9日,还是想打电话去表格,尽快捐款? ”。
李志勇对记者说:“4月10日,河南省红十字会志愿遗体提供中心的工作人员第一次来到现场,首先责备了我们。 “你的家人捐赠遗体,为什么不直接和我们联系,而是要通过医院的眼科医生呢? ’。 ”
“我的手机通话记录可以随便查。 清明节前夕,我们开始联系捐赠事宜。 ”。 李志勇说:“但是河南省红十字会的员工说‘我们很忙’。 ”。
“之后,11日追悼会再次带来相关表格和资料,告诉我们办完相关手续后,追悼会结束后将遗体直接带走。 ”李志勇说:“遗体被扯下后,用于医学研究,我问他们两年后是怎么处置的。 省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说:“遗体可以拉到殡仪馆,集体火化,火化后,如果家人想要骨灰,可以来领取埋葬。” 如果不骨灰,我们就集体掩埋。”
“捐助者连个别的坟墓都没有吗? 我们坚决不同意集体掩埋,中国人都讲究入土安全,捐献遗体的人也是无名英雄,应该受到尊重。 即使在小地方单独放她的骨灰,我们以后也会有吊的地方。 ”。 李志勇说。
“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说,1985年以来没有这样的规定。” 后来,我们一家知道他们把尸体来源称为“市场”,我们以为做了好事,但误入了“市场”,李志勇说。
记者联系河南省红十字会,志愿向遗体中心捐款,一名工作人员表示,“1985年以来,对单独埋葬个人尸体没有规定。 差不多,两年后让家人领骨灰,如果不愿意,我们集体埋在新郑福寿园。 我们在自愿捐款的第二年,把捐赠人的名字刻在功德碑上,每年清明节都会组织捐赠人的直系亲属进行吊唁。 ”。
5月16日,记者再次致电李志勇,表示:“至今仍未找到合适的接收方。 作为亲属,我们还没有放弃。 一旦找到合适的接收机构,随时可以捐赠她的遗体,完成她的遗愿。 ”。
河南红十字会自愿捐赠遗体中心:没有资金,没有专家,想做很难
4月11日上午,记者问:“之后你考虑捐赠遗体了吗? 你知道该去哪里吗? 你知道需要什么手续吗? ”为话题,在河南省人民医院进行了随机采访。
一名中年男子告诉记者,朋友去年捐赠了遗体,清明节后打电话给捐赠遗体的接待中心询问是否可以祭祀朋友,但被婉拒。
一位名叫李先生的女士说:“去年正月,我接到停尸房领取父亲遗骨的电话。 谁知道收到的骨灰只是单纯地裹在纱布里,心里真的很不是滋味? 现在想想,还是很痛苦……”
“终于找到了捐赠遗体的接待中心的电话,但没有人接”“跑了好几次,手续还没办完”……很多回答者多少有些担心和抱怨。
记者联系河南省红十字会自愿捐赠遗体中心,一名王姓职工告诉记者:“河南省红十字会自愿捐赠遗体接收中心成立于1985年,由河南省红十字会统一安排,委托基层医学院人体解剖学教研室管理,现位于郑州大学新校区。 另外,中心面临的最大困境是20多年来没有资金和人,想做很难。 ”。
面对回答者的担忧和疑问,另一位李姓员工表示,他遇到了许多不自然的事情。 很多老人来咨询他捐赠遗体的事,但大多数情况下,孩子们几分钟没说话就赶到了,某老人在世时孩子直接签字同意了,但老人死后没有执行。
“最令人困扰的是,即使在申请书上签了字,也不能经常进行慰问和电话咨询。 老人去世后孩子后悔也没有任何办法。 ”李先生的工作人员说,中心成立近30年来,不少人签订了捐赠申请书,但大多无法兑现,截至目前,收到的遗体只有268具。
据悉,郑州大学基础医学院收到30多具自愿捐助者遗体。 “这个数量不足以为医学院学生的教育录取遗体。 ”。 据李先生的员工介绍,每年有近1000名临床医学专业的本科生。 此外,有些学生需要学习解剖学。 10多名学生共同采用遗体。 每年该校的教育和实验需要采用近200具遗体。
专家:尽快完善相关法规,维护捐助者的尊严
遗体接收机构的服务不完善,一方面影响了捐助者的热情,另一方面,如何解决遗体诉求差距较大的不自然现象?
“国内其他省份的先进方法值得我们借鉴。 如湖南省,遗体捐献者家属可通过相关说明在长沙凤凰山陵园内免费为捐献者找到生态墓地。 生态墓地占地不超过1平方米,上面种常绿树,设小墓碑纪念。 ”。 李灿表哥李钰认为这是对捐赠人尊严的维护。
“我们上课用的遗体,大部分都捐赠了。 平时上课,老师和学生会举行默哀仪式。 ”。 郑州大学解剖教室的陈老师告诉记者,大部分学医的,特别是临床医学的,都向这些遗体捐献者表示敬意,把“他们”当做老师对待。 但是,只有我们还不够。 必须尽快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立纪念碑,给予遗体捐赠人尊重。 ”。
有关于遗体捐献的法律吗?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后,于2001年3月1日公布了《上海市遗体捐赠条例》。 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遗体捐赠的法规。 2003年,深圳市通过了《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并正式实施。 青岛和苏州在公墓为遗体捐赠、器官捐赠人建造了纪念林……
“我省应尽快制定相关法规,使遗体捐赠工作有法有章。 ”河南省政协委员刘信圣说。 2006年、2007年,他在河南省政协会议上连续两年提出遗体捐赠立法建议。 尽管还没有结果,他一直关注着这个问题。
除刘信圣外,省政协的其他委员也提出过类似的建议。 例如,加大遗体捐赠推动力,营造捐赠社会风气。 设立了遗体接收中心,加强遗体捐赠处理部门的监管,安排互联网,合理有效地利用遗体,减少资源浪费等。
刘信圣特别建议,政府和相关部门选择草木常青、鲜花常开的地方为遗体捐赠人设立纪念碑和纪念馆,让全社会像对待英雄一样,缅怀他们高尚的感情,为捐赠人亲属在特殊的日子里献花。
本报郑州5月19日电
标题:“是什么阻挡了遗体捐献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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