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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的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3审查将“隐私”的定义改为“自然人不愿被他人知道的隐私空期间、隐私活动和隐私新闻等”,法律另有规定或经权利人同意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法研究中心主任王天星在接受新闻网采访时表示,该规定的出台,对管理目前社会瞩目的酒店偷拍乱象,切实保护住客的隐私权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段时期以来,一些不法分子为了非法牟利,在酒店的电视机顶盒、屋顶吊灯灯罩、电源插座等不显眼的位置设置针孔式摄像头,偷拍住宿客人的隐私行为、隐私新闻 进而,威胁偷拍的视频,威胁当事人砝码,不断向当事人施压,迫使其取钱,消灾,强制其违法行为。 王天星认为,无论出于什么目的,上述偷拍行为都对客人和酒店造成了很大的伤害。 对当事人来说,偷拍盗录是对个人隐私、名誉权的公然直接侵犯,对酒店来说,偷拍盗录是对酒店声誉、质量的巨大损害,影响酒店客人对酒店安全保障能力的评价和推广,影响酒店在竞争激烈的住宿业市场的形象。 对社会来说,这是对家庭伦理、社会道德的公然破坏,通过制作一系列“颜色”信息、大规模照片等视频,接触社会道德的基础 “酒店、民宿等发生的偷拍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国家必须管理这种行为,并严格解决的程度。 ”王天星对新闻网说。 王天星认为,酒店是客人在旅行中临时的家,应该让客人感到安全、安心、隐私。 客户的隐私应该得到全面的保护。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酒店偷拍,紧随其后的网络万人围观,众目睽睽,成为“产业链”,客人入住酒店时对客房进行安全检查似乎成了“习性”。 “酒店缺乏全面保护顾客隐私的制度等,上述现象的原因很多。 王天星说:“但是,最根本的是,住宿客人隐私保护的立法不完善,相关执法不严格,相关人员对隐私立法的遵守不到位。 “ 他认为,在此次民法修订之前,酒店顾客隐私保护的立法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还不够完善。 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偷窥、偷拍、盗录、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与偷拍偷拍向当事人散布的损失相比,这样的处罚太轻了 ”王天星说 我们认为王天星解体,偷拍偷拍之所以能实现,与针孔式照相机很容易获得有很大的关系。 反恐法等法律对销售、采用针孔式摄影设备有严格的规定,违者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 现实中,网上购买这种器材缺乏比较有效的监管 这个问题值得重视 关于酒店顾客对隐私保护的责任,王天星表示,虽然侵权责任法等法律对保障酒店顾客隐私权益的责任有相应的补充责任规定,但是酒店在顾客隐私的管理、落实上仍然存在漏洞, 这样的现象证明,住宿客人的隐私保护必须尽快得到改善 王天星表示,市场监管部门应严格监管EC平台、实体商人销售、销售针孔式相机器材、设备,及时查处平台、商家的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消除偷拍客户隐私的风险 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网上销售、扩散偷拍他人隐私视频的产业链,偷拍清除散布他人隐私土壤的酒店管理部门建立了酒店员工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将保护客户隐私作为全员培训的重要复印件, 要提高员工对客人隐私的尊重意识和安全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地保护酒店客人的隐私。 建立酒店工作人员对客房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第三方设置在客房隐蔽位置的偷拍设备; “保护住客隐私,民法典立法保护住客隐私的规定只是第一步,相关部门要严格执法,酒店业要建立顾客隐私保护体系。 随着国家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人们日益重视个人隐私权益,执法部门对侵犯他人隐私权益行为的严厉打击,偷拍酒店顾客隐私的乱象终于将得到比较有效的管理。 作者:::刘珲荣

标题:“酒店偷拍乱象或被禁止 客人隐私保护提上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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