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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最近印发了《关于加强全省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和保护事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全省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和保护的首要目标、要点任务和保障措施进行了详细证明。

《意见》确定,截至2009年,全省县级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和乡镇地区供水饮用水水源地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建立双源供水或应急水源。 各地水源地管理机构健全,责任确定,经费落实,制度建立,设施完善,土地管理和部门联动机构比较有效形成,实现水源地管理和保护的制度化、规范化、新闻化和法治化,“管理科学规范,应急处理 全省饮用水水源地的供水保证率、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均达到98%以上,水源地水量充足,水质优良,水生态良好,水景观优美。

《意见》要求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环境综合整治。 一级保护区内不得存在与供水设施和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和设施,现有的建设项目和设施必须按时拆除或关闭,必要时进行生态修复。 二次保护区内没有入河排出口,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没有新建、改建、扩建,现有项目必须按时拆除或者关闭。

在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的基础上,江苏省依法开展水源地监测和报道发布工作。 一级保护区每天进行巡逻,二级保护区现场巡逻每月3次以上,准保护区现场巡逻每月1次以上。

《意见》要求各级政府每2~3年组织一次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调查判断,主要从水量、水质、污染源、应急保障、管理状况等方面进行安全判断。 中国环境报记者闪艳范晓黎

标题:“江苏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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