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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金融2018年5月29日金融街论坛正在举行。在“金融开放背景下的金融风险防范”子论坛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创新部主任李表示,随着中国银行业的不断发展,金融创新更加活跃,金融产品更加丰富,金融业务的复杂性和关联性不断提高,这就要求监管者要把握金融创新、金融效率和金融稳定之间的平衡,不断完善监管规则,不断提高监管有效性。
首先,要加强对金融创新的分析、评估和监管。我们要密切跟踪和分析金融创新的发展趋势、影响程度和风险水平,及时采取监管措施,特别是适应危机后国际监管的新趋势,加强对银行业务模式的分析和研究,明确各类新业务的产品结构、法律关系和风险特征,及时发现潜在风险。不断完善已有的法律、法规和监督手段。
第二,促进公平竞争,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监管者应该遵循渗透原则。无论一个业务的名称和形式如何,我们都可以透过现象看本质,深入分析该业务的本质和风险特征,明确是否需要纳入监管范围,以及需要申请的许可证类型和适用的监管规则,以确保对类似金融业务实施统一的监管标准,维护公平竞争,防止监管套利,避免不良资金挤占好资金。杜绝以金融创新或技术创新为名,未取得金融业务资格的非法集资或非法金融业务,这对当前互联网金融或金融技术监管尤为重要。
第三,强化宏观审慎视角,关注金融创新的系统性影响。对于金融创新,我们不能只从单一机构的角度来看待其风险特征。目前,许多创新产品具有跨市场、跨行业的特点。要关注金融创新的风险传染链,加强监管、协调配合,做好系统性风险分析、监控和预警,及时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化解潜在系统性风险。同时,我们要加强与国际监管同行的沟通,共同探讨如何完善监管规则,改进监管方法,确保监管有效性。
标题:银保监会创新部主任李文红:杜绝以金融创新或技术创新名义开展非法金融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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