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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自上年7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按年单位进行调整。因此,雇主一般会根据雇员上一个自然年度的平均月薪,在7月份调整雇员的公积金供款基数。本期节目中,主持人回答了大多数网民的提问。
问:个人住房公积金是如何计算的?
主持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换句话说,每个月存入账户的住房公积金由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两部分组成。
问:公积金存款的限额是多少?
主持人: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不超过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的范围内,从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和个人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所在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不久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由各地区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确定,最高不得超过12%。缴存单位可以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上限范围从5%至地方规定。同时,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月工资基数不得高于职工所在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超过3次的,应进行调整。
问:如果开发商拒绝公积金贷款,我该怎么办?
主持人:长期以来,个别房地产开发企业拒绝或变相拒绝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引起了贷款发放人员的不满。为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土资源部于2017年底发布了《关于维护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权益的通知》,建议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时查处损害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权益的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中介机构限制、阻挠或者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拒不改正的,应当公开曝光并纳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依法严肃处理。
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通过12345市民热线和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投诉和举报相关问题。
标题:注意啦!公积金额度下月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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