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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中信经纬客户5月7日电今年以来,央行加快了社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信用信息安全问题也成为关注焦点。此前,有媒体报道称,一款应用可以查询他人的所谓“个人信用报告”,甚至可以在央行的旗帜下获得“授权”...那么个人可以检查别人的信用记录吗?非法获取他人信用记录的成本是多少?这些问题已经用明文正式回答了!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信用信息安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经营机构和准入机构应完善信用信息查询管理,严格授权查询机制,严禁擅自查询信用报告,规范内部人员和国家机关查询流程,禁止未经授权和批准的应用程序进入信用信息系统。
根据通知,经营机构和准入机构要切实增强信用信息安全管理意识。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和机制,成立信用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强化信用信息安全主体责任。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领导班子中的信贷信息工作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信贷信息系统及相关信息系统的用户是直接责任人,明确了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职责
通知指出,要严格加强信用信息系统的用户管理。运营机构和接入机构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用户的创建、停用和激活,按照“最小授权”的原则分配各类和各级用户的权限,严格设置用户权限,将用户权限控制在业务所需的最小范围内。停止创建公共账户或类似的公共账户,确保人员和家庭的统一和专用,及时禁用和启用用户,并对用户密码进行动态管理。
通知还指出,经营机构和准入机构应完善信用信息查询管理,严格授权查询机制,禁止擅自查询信用报告,规范内部人员和国家机关的查询流程,禁止未经授权和批准的应用程序进入信用信息系统。严格管理批量数据,严格按照合法性、合法性和必要性原则,严格按照流程和保密要求,提取、保留、传递、应用和销毁批量数据,确保各个环节的数据安全。
通知强调,经营机构和准入机构应不断优化和升级信用信息系统,提升预控能力,推进业务触发查询,实现信用报告的脱敏显示、结构化显示和自动解读,严格控制信用报告的打印和下载,从查询、使用和存储环节降低信用信息泄露风险。
需要指出的是,通知明确表示,央行将严格加强信贷信息监管,确保信贷信息安全。除了加强非现场监管和加强现场执法检查外,违反法律法规的成本也会增加。
通知称,准入机构的评估评级结果、检查结论和现场执法检查结论将作为确定金融机构存款保险评级结果、核实金融机构存款保险费率、信用信息服务收费是否优惠的重要依据;对于存在严重问题的机构,中国人民银行指示其调整用户管理权限,直至暂停提供信用查询服务。
标题:一款APP能查别人征信记录?央行下禁令!代价很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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