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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这只是做生意的资本周转。贷款只有3万元,一年就变成了800万元;本来,我只帮朋友借钱担保。我从没想过要借2万元,最后还款变成了140万元。甚至浙江杭州市中心的房子也不见了...近年来,犯罪分子利用“小额贷款公司”的名义招徕借款人,以贷款为诱饵,通过“虚增债务”、“签订阴阳合同”、“虚假诉讼”、“胁迫债务”等手段侵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近日,杭州警方严厉打击以放贷为名非法牟利的违法犯罪活动(俗称“日常贷款”)。
前不久,由于资金周转困难,杭州市民姜先生被介绍到杭州立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当他听说公司声称“低利息,没有抵押,没有汽车扣除”,他抵押了他的宝马汽车,并签署了贷款合同。接下来,蒋先生被一系列的套路所困。
首先,根据《规定》,公司要求车辆必须安装gps设备,并收取“平台管理费”、“门到门费”、“安装费”、“利息费”等各种名义费用,以“保证金”的名义增加合同金额1万元。姜先生虽然与公司签订了5万元的借款合同,但实际借款金额仅为3.2万元。
因为急需资金,蒋先生只能接受这样的霸王合同。同时,公司与姜先生达成相关口头协议,同意还款方式为先付利息后付本金,还款期限为4个月,每期支付利息5000元。
此后不久,在姜先生支付第二笔利息后,公司以逾期21分钟未支付利息为由认定姜先生违约,强行扣留姜先生的车辆,要求其偿还贷款合同金额5万元及“违约金”1.2万元。姜先生受到公司老板的威胁和压力,并通过“软暴力”手段迫使姜先生支付4.5万元赎回他的汽车,如扣留他的汽车和聚众制造声势。
3月15日,杭州西湖区警方逮捕了利用“日常贷款”诈骗勒索受害人的犯罪团伙。目前,已有14名犯罪嫌疑人被捕。
“自2015年以来,该犯罪团伙已有200多名‘汽车贷款客户’,涉及资金逾1000万元。”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副局长魏东介绍说。
2015年初,陈某、赖某等人在西湖区从事“汽车贷款”业务。业务组负责寻找客户、讨论贷款条件、上门验车,财务组负责签署合同、收款和收款、催款和“法律事务”。该组织负责扣留拖车、谈判和索要违约赔偿金。在贷款业务中,它夸大债务,任意确定违约,然后扣押汽车,谈判,威胁和其他手段。
警方表示,“常规贷款”不同于普通的私人贷款。民间借贷在法律规定的利率范围内获利,而“常规贷款”则通过收回虚增的债务非法集资。“常规贷款”不属于民间借贷,但其实质是违法犯罪。
警方提醒说,“路线贷款”一般有五个特点:
首先是制造私人借贷的假象。犯罪嫌疑人以“小额贷款公司”的名义招揽业务,以自己的名义与被害人签订贷款合同,骗取被害人签订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有的要求借款人办理上述合同的公证手续。
第二,创造银行流动的痕迹,形成“银行流动与贷款合同一致”的证据。一些犯罪嫌疑人故意让受害人用提取的现金拍照,制造受害人获得夸大金额的假象。
第三,单方面武断地认定违约,并要求全额偿还“膨胀债务”,这种债务通常是本金的几倍甚至几十倍。
第四,恶意冻结借款金额。在借款人无力偿还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引入其他虚假“小额贷款公司”(或其他公司)与借款人签订新的“虚假高贷款合同”,以“平衡账户”,进一步增加贷款金额。
五是软硬兼施的“讨债”,扰乱了借款人及其近亲属的正常生活秩序。
如何防止陷入“常规贷款”的陷阱?被发现作弊后如何依法维权?杭州市公安局党组成员、刑侦支队负责人贾认为,广大群众应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向各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贷款,不要相信无金融从业资格的个人和公司发放的各种无担保无息贷款的广告信息。一旦你发现自己被骗了,你应该尽可能多地保存相应的证据并及时报警。
标题:付息超21分钟即被勒索高额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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