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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财经6月17日电(记者赵雅芝)近日,农村商业银行站在舆论的风口浪尖,实名举报频频出现。过去,济南农商银行的员工用真名举报“部门领导私通”,现在,江苏兴化农商银行的客户用真名向我们的网站举报其分行行长和外部人员共同“骗贷”。
日前,中网财经记者收到江苏张女士的实名举报,举报兴化农村商业银行板桥支行原行长潘成涉嫌“骗贷”。
中网财经记者就杏花农村商业银行板桥支行行长及非银行人员涉嫌发放非法贷款一事致函该行纪检委书记,但在新闻发布前未得到回复。此外,该行板桥支行相关工作人员告诉中国网银记者:“她(中国网银注:‘她’就是记者张女士)被缠住了,他们别无选择。”,但它没有对报告的具体内容给予任何答复。
据了解,2016年,张女士的朋友焦某向她求助,要求张女士向兴化农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20万元。焦告诉张女士,没有必要以她的名义抵押任何资产,一切都由潘成安排。张女士只负责签名。
2016年9月,在收到张女士申请的20万元贷款后,焦拿走张女士的银行卡,在当地兴华农村商业银行的自动取款机上分批取出20万元贷款。
20万元贷款提款流程表
根据张女士的反馈,这笔贷款实际上是由板桥支行原行长潘成使用的。但到了2018年,潘成“跑了”。值得注意的是,记者在天研查网站上发现,2015年4月至2018年5月,潘成担任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行长,2018年5月,该行长变更为石春建。记者问了很多关于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行长潘成和兴化农村商业银行板桥支行行长潘成是否是同一个人的问题,但兴化农村商业银行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
天涯查网站显示了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负责人的变动记录
根据张女士的报告,兴华农村商业银行在事发前了解到潘成村在贷款及其他非法贷款上存在欺诈行为,并解除了潘成在兴华农村商业银行的职务。
据中国网财经记者报道,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违规操作贷款不在此例。根据中国判决文件网2018年8月13日发布的判决书编号为(2018)苏12罚135号的刑事判决,原兴华农村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专营支行行长知道被告邹健安排他人以欺骗手段申请贷款。他还指使其他银行工作人员非法发放总计334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最终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8万元
张女士告诉中国网银记者,兴化农村商业银行板桥支行多次要求其删除网站上的曝光帖子,并承诺以此维护自己的权利,但截至发稿时,该行尚未就此事采取进一步行动。然而,在江苏省兴化市的一个门户网站上,却有很多关于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违规操作贷款的报道。
兴化区域门户网站截图
为了了解兴化农村商业银行的经营状况,记者通过各种渠道搜索了该行近几年的年报信息。不幸的是,在各种信息披露平台上都找不到该行的年报,该行官方网站上的信息披露页面也是空空.
兴化农村商业银行官方网站截图
兴华农村商业银行的经营状况只能在2017年11月9日发布的银行简介中查到。介绍显示,截至2018年12月末,我行五级不良贷款率为2.46%;资本充足率达到17.5%;核心资本充足率达到16.65%。目前,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总资产433.69亿元,净资产41.61亿元。
兴化农村商业银行官方网站截图
标题:兴化农商行板桥支行原行长遭实名举报违法放贷 银行回应:胡搅蛮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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