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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内驾驶豪华车超过400次,骗取保险金超过400万元...
日前,绍兴柯桥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大型跨省摸瓷诈骗案,由公安部监管。
《国家商报》记者注意到,在这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与保险公司的理赔员和车库所有者串通,形成了“碰撞-损害判定-修复”的犯罪产业链。
保险行业人士告诉记者:(车辆)明年不会投保,因为今年的索赔金额巨大,所以(犯罪嫌疑人)在此期间不会停止换车。
《触摸瓷器》一次能赚3000到10000元
疯狂犯罪超过400次
张和何原来在广州开黑车。从2012年11月开始,他们开始了“摸瓷”的生意。他们要么自己开车,要么自己租车,当受害者变道转弯时,故意不避让甚至不加速冲向受害者的汽车,造成受害者对虚假事故承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从而骗取车辆保险理赔。
起初,他们只是在做“小生意”,一年后,“生意”越做越大。
2013年10月,他们来到台州,结识了瞿某某等人,并教给他们这种“摸瓷”技术。在瞿某某的领导下,“摸瓷”的方法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用于犯罪的普通车辆已经变成了奔驰、宝马、路虎等豪华车。他们还与保险公司的理赔员和车房业主串通,一方面增加了车辆的维修成本,另一方面,他们用二手维修零件或工厂辅助零件进行维修,以赚取差价,从而形成了“碰撞-损坏判定-维修”的一站式犯罪产业链。
在犯罪时,他们选择速度慢、容易追上、安全性高的货车作为目标车辆。成功制造出对方负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后,在江、潘等修理厂使用厂内配件等汽车修理配件进行修理。随后,修理店老板姜某、潘某等。帮助他们在"摸瓷"罪中骗取事故赔偿,加快了损坏车辆的修理速度,开出了远远高于实际修理费用的发票。
该车多次“撞入”工厂维修后,姜某、潘某等人都心知肚明,瞿某等人从事的是“摸瓷”业务。然而,他们不仅没有停止为瞿某某等人提供修理服务,反而招揽生意。在此期间,修理厂老板潘某甚至主动给瞿某提供了一辆宝马车“摸瓷”,经保险公司赔偿后,由他自己的修理厂修理。
据报道,一个案件的赔偿金额在1万到3万元之间,相差约30%。也就是说,犯罪团伙一次可以赚3000到10000元。2012年至2018年,瞿等人在广州、绍兴、台州、温州等地实施了400多起疯狂犯罪,骗取保险金400多万元。
2018年4月,瞿某某、张某某等人被绍兴市柯桥区检察院依法逮捕。
今年7月,在柯桥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后,瞿某某、张等15人因诈骗罪被柯桥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10万元至5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类似的事故发生了
应该保留驾驶记录仪等证据
保险行业的人告诉《国家商报》记者:因为汽车保险涉及很大的风险,每个车主开车出去的时候都相对放心,而且他的车有保险。那些接触瓷器的人无论如何也不会花自己的钱,他们可能会配合索赔以避免麻烦。此外,汽车保险基本上是保护他人的,强保险和第三方责任保险相互补偿,但只有汽车损坏保险补偿自己的汽车。也很难(欺骗保险)。(车辆)明年将不会被保险,因为今年索赔金额巨大,所以(犯罪嫌疑人)在此期间不断更换车辆。一般来说,开车是为了让位于速度。如果你故意不给速度让路,你可能会故意造成事故。因此,豪华车是惹不起的,撞上豪华车的保险是不够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骗取公司财产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案中,瞿某、张某等。无论是单独还是联合,都利用虚构的事实和隐瞒事实来骗取公私财物,其行为均构成欺诈。他们利用交通规则和受害者的心理弱点,形成了一条“租-碰-修”的黑色产业链,实现了集资的目的。他们在各省犯下了400多起疯狂的罪行,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绍兴市人民检察院表示,开车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以免给那些计划不周的人提供机会。如果发生类似的“事故”,严禁私入,要尽快报警,注意保护现场,并保存好行车记录仪等证据,尽可能避免损失。
标题:“碰瓷”成大生意:有人开豪车作案400多次 一次能赚上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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