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43字,读完约1分钟
中国网财经11月29日电(记者程玉南)近日,中国保监会对PICC P&C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PICC P&C保险有限公司)的PICC P&C保险海南分公司和PICC P&C保险长江分公司两家机构进行了罚款。
具体而言,PICC P&C保险公司海南分公司存在两个违法事实,一是赔付不符合保险条款规定的索赔条件的保险事故,二是索赔文件所附气象证明不真实。据此,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农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该公司罚款45万元,并对五名责任人分别予以警告和罚款1万元。
但是,PICC P&C长江分公司实际上并没有支付本应支付的保险事故,而是在支付途中。
银监会指出,PICC P&C保险公司长江分公司提交的保险事故索赔文件不符合赔偿保险条款规定的索赔条件,即赔偿尚未实现,是在赔偿的“路上”发现的。此外,公司里还有另外两个非法事实。首先,承销文件中存在一些虚假信息;第二,索赔文件所附的气象证据不真实。
据此,银监会根据《农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PICC P&C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江分公司处以80万元罚款;对、、付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4万元、2万元的罚款。
综上所述,PICC P&C旗下的两家公司共被罚款139万元。
人们普遍认为索赔是一个“花钱”的问题。为什么保险公司为不符合条件的保险事故支付索赔?保险法资深律师张洪雷认为,保险公司通常会在非法和不合理拒绝支付赔偿的纠纷中惹恼公众。然而,上述情况揭示了另一种“黑匣子”的主张,即当你不应该支付,当你应该支付更少,你应该支付更多,并支付人情。他指出,非法拒绝赔偿或随意赔偿是对保险法、保险合同和正常经济秩序的践踏,都违背了“保险最大诚信”的原则。甚至可能有保险公司的相关管理人员和非法索赔的受益人相互勾结,以欺骗保险和涉嫌保险欺诈。
标题:赔付不符合保险条款的保险事故 人保财险两家机构被罚
地址:http://www.lyxyzq.com.cn/lyzx/98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