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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金融8月16日电-今天,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当前银行保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的经验和存在的困难,通知提出了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加大对知识产权使用的支持力度,拓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银保监会: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

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强调优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体系。通知要求银行和保险机构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支持有发展潜力的创新(科技)企业。要求大银行和股份制银行指定专门部门负责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鼓励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单独信贷计划和专项考核激励,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的发展,争取每年合理增加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贷款数量和贷款金额。

银保监会: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

第二,明确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创新。《通知》鼓励商业银行探索知识产权包装融资的可行性,将集成电路的地理标志和布图设计作为知识产权质押。鼓励商业银行重点支持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园区和创新(科技)小微企业,推动更多小微企业实现知识产权质押“第一贷款”。为充分发挥保险资金的作用,支持保险机构依法投资知识产权密集的创新型(科技型)小微企业。

银保监会: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

三是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风险管理。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加强风险管理,实行抵押物动态管理。鼓励商业银行开展内部评估,培养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业人才。如果规定商业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不良率高于各类贷款不良率在3个百分点以内(含3个百分点),不得作为监管部门监管评级和银行内部考核评价的扣除因素。经办人员在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过程中尽职尽责的,免于尽职调查。鼓励保险机构在可控风险下,为知识产权驱动的创新发展提供多种保险服务。

银保监会: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

第四,明确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担保。《通知》要求银行保险监督管理部门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版权管理部门建立知识产权融资合作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和数据共享,共同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和损失补偿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商业银行行使质押权取得的知识产权,维护费用可按程序减免。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版权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质押登记、信息公示等环节,与商业银行共同探索知识产权质押处置的有效途径。各级银行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版权管理部门要及时总结推广典型做法和良好经验,业务发展良好的商业银行可以按照规定实施监管激励。鼓励商业银行以外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经中国保监会或者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

银保监会: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

下一步,中国保监会将会同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继续加强对银行和保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的指导和监管,推动落实《通知》相关政策措施,开展经验交流和案例培训,推动银行和保险机构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支持创新型(科技型)企业发展。

标题:银保监会: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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