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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买卖二手房再次迎来了减税和减费的新红利。记者从北京市税务局了解到,个人买卖或赠送二手房,增值税的“一税两费”和印花税减半征收。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对小微企业实施包容性减免税政策的通知》,本市对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50%,包括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这涉及到房屋交易税的缴纳业务。
根据这一减免政策,在个人之间买卖或捐赠二手房(包括住房和非住房)的业务中,买卖双方可享受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印花税四项税费的50%减免。
新的减免政策给买卖双方都带来了好处。如王购买后不到两年就将价值100万元的房屋出售给李,出卖人王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3500元,减少1750元;应缴纳教育费附加1500元,减750元;应缴纳地方教育附加费1000元,减缴500元。李应该交5元的印花税,减为2.5元。双方减免税总额为3002.5元。
“不仅个人卖房,小规模纳税人卖房也可以享受减税、减费的优惠政策。”相关负责人表示,无需申请或备案,税收征管系统在计算应纳税额时,会自动为个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减税。据悉,该减免税政策的实施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标题:北京:个人买卖二手房多项税费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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