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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消费者认为机票退费不合理,航空公司开始采取行动。3月21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中国南方航空公司等航空公司空公司相继宣布,根据民航总局关于改善民航售票服务的通知,将实施新的国内退票收费标准,由原来的两级调整为四级,即“阶梯费率”。
具体来说,国航宣布从3月31日(含)起,按照“航班起飞前30天(含)”和“航班起飞前30天(含)至14天(含)”、“航班起飞前14天(含)至4小时(含)”、“航班起飞前4小时(含)”执行第四费率,同时按照新机票而非原机票(即首张机票)的退票规则收取退票费。随后,南航官方网站也发布消息称,从3月24日起,消费者自愿变更和自愿退款的费用将实行四阶梯费率。
长期以来,民航售票服务一直是乘客投诉的焦点之一,尤其是退票、改签服务中的“混乱”,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针对退票和换票过程中存在的费用过高、捆绑销售等问题,民航总局于去年7月发布了《关于改进民航票务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新的空航空公司、ota平台(在线旅行社平台)和销售机构等法规对航空企业等在规范制度、完善服务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据业内人士分析,除了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和中国南方航空公司,其他航空公司空公司也将按照自己的速度采用新的退费标准。
民航局相关负责人曾介绍,下一步,空航空公司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官方网站、app等渠道的显著位置公布国内航线实际执行的客货运价类型和水平,并退款和变更收费标准。在购票过程中,还应明确告知乘客;就控制费标准的合理性而言,航空企业应合理确定机票退换费标准,退换费不应高于机票实际销售价格。退票和换票费要制定一个“阶梯率”,不能简单地规定特价。不得退款或更改;空航空公司还应统一和规范直销和分销渠道的退款和变更制度,确保所有渠道(包括直销和分销渠道)的退款和变更费用一致,加强对ota平台和销售代理企业的管理,并对违反收费标准的人员进行严格处罚。同时,除了航空公司空公司,ota平台和销售代理企业也是机票销售和退换机票服务的主要责任主体。
标题:国航南航推出国内机票退改阶梯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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