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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大连市金融发展局发布文件称,2020年将全面整顿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商业保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加大检查力度,扩大检查范围,防范金融风险。加大对运行规范、服务能力强的机构的支持,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坚决抵制不符合监管要求的机构。
近日,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目前,辽宁、天津等地正在加强对商业保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机构的监管。自2019年下半年以来,银监会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监管政策,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金融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六类机构提出了监管要求。
在许多地方加强监督
2018年,辽宁省地方金融监督局组织对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和大连市行业发展实际,大连市金融发展局(大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确定了大连市111家融资性担保公司。其中,31家合格企业将进一步支持发展;限期整改29项,限制新业务;51家不合格公司限期消化现有业务,防范风险,有序退出融资性担保行业。
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近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典当行的数据上报,要求三类机构及时向监管系统报送业务数据和财务报表等数据,确保相关信息的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及时地报告重大风险或事件;并提出加强监管处罚,做好非现场监管工作。此外,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近日公布了天津市金融租赁公司“失去联系”的名单。经过汇总统计,发现217家融资租赁公司无法取得联系。
根据《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天津市近期启动了全市商业保理行业清理和规范工作。要求各商业保理公司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立即进行自我检查和自我完善,并在2020年2月底前提交相关材料。根据《通知》的规定,已失去联系、拒绝整改、未能遵守《通知》规定的机构将被列入“异常业务”或“非法业务”名单,并予以相应处理。
统一的监管规则相继出台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银行业、保险业和各类新型机构结合自身定位,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多元化、层次化、覆盖面广的普惠性金融供给体系初步形成。同时,小额信贷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金融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六类机构承担着拓展普惠金融服务、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和化解金融风险的使命。
记者了解到,截至2018年底,六类机构监管体系基本建立,银监会制定统一规则,地方金融监管局实施监管。
银监会近日发布了《金融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增加了一些审慎监管指标,强调清理规范空空壳丢失的企业。自2019年下半年以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先后发布了《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督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等。,对融资性担保和商业保理公司提出了监管要求。
标题:普惠金融领域六类机构监管不断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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