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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当你看到破产这个词时你会怎么想。如果你是一个文学爱好者,你可能会想到狄更斯在《大卫·科波菲尔》中提到的债务人监狱,它是专门用来关押无力偿债的人的;也许,莎士比亚在《威尼斯商人》中描绘了这样一个恐怖场景: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索要一磅肉来还债。
一百多年前,社会倾向于惩罚资不抵债者;现代破产制度注重对无力偿债者的保护,其核心是债务免除。简单地说,如果你的收入不能支付到期债务,你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将检查你的资产,允许你保留一些基本资产,如特定的房地产、大部分养老金和其他退休储蓄,剩余的资产将用于偿还债务。有差额的债务将被法院免除,无需偿还。
由于个人破产本质上是一种债务免除,为了避免某人恶意破产以逃避债务,实行个人破产制度的国家也会对破产人施加一定的限制。例如,在日本,破产者的信息将在政府公报上公布,破产后七年内不得申请贷款或信用卡;在一些国家,在一定时期内,破产者将被限制高消费。
虽然有各种各样的限制,但与被债务压得喘不过气来相比,个人破产仍然很有吸引力。实行个人破产制度的国家经历了破产人数的快速增长。例如,在美国,1985年,申请个人破产保护的人数不到35万。2005年,多达200万人申请个人破产保护。
那么,申请破产的人是谁?与你可能想的相反,在美国,许多破产者是中产阶级,尤其是老年人和20多岁的年轻人。老年人会因为无力支付医疗费用而申请破产,而年轻人会因为无力偿还学生贷款而申请破产;此外,当人们失业、离婚或身患重病时,他们经常会陷入破产。
在美国,破产的中产阶级如此之多,以至于有些人认为破产已经成为美国中产阶级的一种现象。
就中国而言,我们只有企业破产,但从来没有个人破产制度。因此,中国破产法被称为“半破产法”,缺少了个人破产的一半。
然而,个人破产制度已经在路上了。早在2019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就提出研究和推进建立个人破产制度;2019年7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明确提出要重点解决企业破产引发的自然人连带责任担保债务问题,自然人因担保等原因可以合理免除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责任。近日,深圳召开新闻发布会,提出争取国家授权,开展个人破产制度试点,尽快推进个人破产法规的地方立法。
随着个人破产越来越近,也引起了一些争议。特别是目前国内老赖猖獗,个人信用信息环境不成熟,个人财产登记制度不完善。有人担心,个人破产制度的实施将为老挝阿来免除债务开绿灯。许多金融机构也表达了他们的担忧。毕竟,国外的经验表明,一旦借款人申请破产,几乎不可能收回债务。数据显示,在21世纪的第一个十年,美国40%-50%的信用卡坏账是由破产造成的。
但是,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应成为阻碍个人破产审判的理由。任何系统都必须经历一个适应的过程。最重要的是先建立制度和规则。在实施过程中,可以在初期适当严格控制应用范围,然后不断完善优化,等待土壤环境成熟并大面积推广。
此外,与任何新制度一样,个人破产制度的试行有其不成熟的一面,但也顺应了这一趋势。随着高个人负债率和个人创业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人背负着巨额债务。个人破产制度的缺失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个人创业创新的热情,也无法有效应对该批个人贷款逾期后的善后工作。全社会对个人破产制度的需求越来越迫切。事实上,在我们的社会中已经有许多“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他们需要个人破产制度的保护。
因此,尽管条件还不够成熟,我们还是应该欢迎个人破产制度的到来。
标题:个人破产背后,这些是你需要了解的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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