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877字,读完约2分钟

中国网财经7月31日电(记者常石赵雅芝)近日,判决文件网披露的一份判决文件显示,原民权农村商业银行振兴支行信贷部经理李伟在2015年11月至2017年8月期间,在知道贷款实际使用人以他人名义发放贷款的情况下,共发放贷款29笔,共计870万元。

河南民权农商行信贷部一经理违规发放贷款870万元 获刑六年

2017年9月,李伟以同样方式向实际使用人赵谋庆发放了三笔贷款,共计90万元。

根据李伟的供述,李伟是李谋国在振兴支行贷款的第一责任人。他应到借款人的营业场所实地核查借款人的营业执照,约谈借款人调查贷款用途,并到担保人的单位进行核实,但李伟没有核实资料的真实性。

河南民权农商行信贷部一经理违规发放贷款870万元 获刑六年

另外,李伟坦承,由于“李某某有很多贷款”,李伟拿走了贷款信息,整理后交给了李伟。在此过程中,李某某更改了贷款信息,并为借款人签字。李伟甚至在29号贷款信息上签了于的签名。

河南民权农商行信贷部一经理违规发放贷款870万元 获刑六年

被害人张某某在证言中称,2017年,张某某的支付宝花园和借款花园不能使用,张某某发现2015年11月在全敏农村商业银行的30万元贷款未偿还。

受害人李某在证词中称,他将于2018年5月分阶段购房,在查看信用信息时发现一笔30万元的贷款处于坏账状态。2018年11月,李某某第二次查询信用信息时,发现李某某和李某某不仅用个人信息向全敏农村商业银行申请了30万元的贷款,还申请了120元的担保。但是,李某某表示,除了李某某必须留下身份证外,李某某没有向民权农村商业银行和李某某提供其户口簿等个人信息资料,也没有签署贷款申请、个人贷款调查面谈(面对面)表、个人贷款合同、贷款自主支付申请、个人担保证明、担保合同、授权书和贷款自动扣款协议。

河南民权农商行信贷部一经理违规发放贷款870万元 获刑六年

20多名其他相关人员也遇到了同样的情况。李谋国在供词中说:“共有29个贷款手续,一个贷款是30万元,需要一个借款人和两个担保人,贷款总额为870万元。这些贷款的贷款人和担保人是相互担保的,这意味着29个借款人既是借款人又是担保人...信用社对贷款处理不严格,只要签了贷款手续,就可以把贷款取出来。”

河南民权农商行信贷部一经理违规发放贷款870万元 获刑六年

法院最终裁定,李伟作为银行职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构成非法发放贷款罪。他被判处6年监禁,罚款10万元人民币。

标题:河南民权农商行信贷部一经理违规发放贷款870万元 获刑六年

地址:http://www.lyxyzq.com.cn/lyzx/45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