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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家保险企业员工实名举报企业大量造假新闻,引起广泛关注。 2月24日,一名声称在中国生命嫩江分公司工作了16年的员工发布的通报视频登上了热搜。 当事人通报称,中国人寿黑龙江嫩江分公司总经理存在伪造保险费、骗取保证金谋取私利等问题。 当事人还表示,由于举报企业领导人,遭到企业报复,被开除。 对此,中国人寿相关人士表示:“正在调查核实中,如果有相关进展,将尽快应对。”
通报中的具体复印件是否属实,需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外界一时无法断言。 但在举报发生之前,该分公司存在的长险短作、虚假经营、企业费用虚假清算等问题,曾被黑龙江银行保监局调查。 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人寿总企业有必要介入调查,这是合乎法律和情理的。 在调查之下,这件事的真相迟早会大白的。
比起一起调查案例的结果,最近频发的公司员工举报公司不端行为无疑是更值得关注的社会问题。
约束公司行为,制度规范和有关部门的自主监管当然起着首要作用。 但是,外部监管并未全面展开,稍显污秽的“小秘密”难免藏在外部监管力所能及的地方。 其中,公司内部“吹口哨”的人的存在有非常重要的正面价值。 在这种情况下,在制度层面向内部人士举报公司不端行为,提供保护,有助于维护市场规则。
在国产电影《吹笛人》中,主人公通报了企业项目的爆炸风险,因此被企业高层称为“被全球追赶”。 虽然电影文案有点夸张,但内部举报者容易招致报复是不争的事实。 只有正视这类人面临的这种现实困境,才能打破他们“不举报”的顾虑,彰显公司的不端行为。
2019年9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案件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 当时,文件提出建立“吹笛人”、内部举报人等制度,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的功臣给予重奖和严格保护。 文件还指出,必须建立违法严惩制度、惩罚性赔偿、巨额罚款制度、内部告发人奖励制度等,提高要点监管效能,迫使严重违规者支付高额价格。 在地方层面,深圳去年发布的《深圳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征求意见稿)》也确定“吹口哨的人”受法律保护,恶意举报不承担责任。
制度建设已经在路上了,但离真正落地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所以,鼓励和保护内部举报人不仅要等待制度完善,还需要采取应急措施。 对具体举报,要逐一发挥监管部门的作用,查明问题,为正当举报人提供保护。 对违规的关联企业和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共同发现,严惩。
标题:“员工举报公司违规 怎么保护“吹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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