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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物理课上,学生小张向同学提问,老师从讲台上扔下一本书,但这本书不幸击中了小张的左眼,造成了七级残疾——发生在教室里的一起师生校园伤害民事诉讼,在北林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的帮助下得到了解决,学生小张得到了及时的赔偿。
小张是Xi的一名初中生。2012年11月30日上午,在第四节物理课上,小张回头向同学们提问。当他转身时,被李老师从讲台上扔下的一本书击中了左眼。小张立即被送往医院。截至2013年12月,小张已经在多家医院做过手术,他的左眼被诊断为白内障和失明,很难恢复。为了看望孩子,小张的母亲被迫辞职并陪她接受治疗。医生告诉他们恢复视力是不可能的,他们需要很多钱来治疗和随访。在治疗期间,学校老师李支付了部分医疗费,但学校和李未能积极解决具体的赔偿问题。2014年5月,小张的母亲向Xi交通大学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申请伤残等级鉴定。经鉴定,小张的伤属于七级伤残。
小张的家人不知所措时,社区了解到他们的实际困难,主动介绍他们到北林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2014年11月,小张的母亲来到北林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接待窗口申请法律援助。由于本案涉及校园安全事件,北林区法律援助中心在收到案件材料后,立即对案件进行了分析,并指派具有处理人身伤害赔偿案件经验的律师傅毅、王峰共同承办本案。两位律师在接到任务后,与受案人的母亲和学校领导进行了多次接触,进一步了解了案件各方的相关情况,并帮助受案人澄清了诉讼请求,随后开始了详细的诉讼前准备工作,打算通过民事诉讼进行索赔。
根据律师的综合案例分析,虽然受助人属于农村户籍,但他在镇上已经上学和生活了一年多,应该按照Xi市城市居民的标准支付赔偿金,并通知受助人的母亲到他居住的社区申领居住证。由于受者是未成年人,左眼损伤几乎失明,后续治疗难以识别,同时影响到面部,这对受者的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影响了他今后的学业、就业、婚姻和子女,他的痛苦将伴随他们一生。因此,他还应该要求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害赔偿。在收集和整理了医院的病历、治疗单和其他证据材料后,两位律师小心翼翼地写下了诉状,并前往法院立案。
法院向学校和李送达传票后,两位律师多次到学校与学校领导和李进行沟通,强调收件人自身的特殊性,案件可能会造成很大的社会影响。受助人的要求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赔偿金额计算合理。经过协商和沟通,学校和李均接受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并表示愿意在判决后尽快予以赔偿。同时,学校还计划通过办理保险理赔手续来缓解学校和李的财务压力。
由于学校和李的工作都是提前做好的,庭审过程顺利,庭审中争议很少。学校和李也同意尽快执行。为了减轻收款人家庭的经济压力,两名律师提出希望尽快签发判决文件。庭审结束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李老师赔偿学生小张31.7万元,学校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三方均未上诉,学校和李迅速向基金支付了赔偿金。
在法律援助过程中,考虑到受援人家庭和案件的特殊情况,两位律师通过多次与学校和李的沟通和协商,强调了与案件有关的利益,得到了学校和李的认可,争取尽快解决。判决生效后,学校和李也及时履行了赔偿义务。法律援助律师表示,校园安全一直受到社会的关注,本案中的安全事故发生在中学校园、教室上方、师生之间。作为教师,李的行为有明显的过失,应承担侵权责任。学校有责任对在校教师进行监督和管理,有责任和义务保证未成年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在这一事件中,学校明显失职,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标题:中学生被老师扔书砸伤左眼致七级伤残 获赔31.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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