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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起打着“风险投资基金”旗号非法集资的案件。
仅一年多时间,涉案人员以“投资煤矿、经营煤矿”的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956亿元,涉案人员3132人!据悉,涉案公司采用独特的“884”分配方式(解释如下),并承诺最高年利率高达36%!日前,Xi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审判了13名被告。
3000多人被骗,涉及近2亿起案件
6月12日,Xi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公开审理,审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及集资3100余人,集资金额1.956亿元。在庭审现场,40多名募捐代表出席了庭审,在法庭的安排下,300多名募捐者同时观看了庭审。
根据Xi市人民检察院的指控,自2011年1月至2012年7月24日,被告人李谋祥、李某、冯默强、杨默红以Xi安久安创业投资公司、久安公司第一分公司、陕西长治能源公司、陕西协和学院、久安老年公寓的名义,非法为不明身份的人集资。
在13名被告中,他们合作非法集资。李负责组织策划,李负责给各筹资单位下达筹资任务,冯默强负责安久安创业投资公司、久安公司第一分公司、陕西长治能源公司的筹资活动。在集资过程中,冯谋强招募王谋峰等人担任集资销售人员,按照事先约定的佣金比例非法集资。杨慕红负责陕西省协和学院和九安老年公寓的募捐活动。
被告回答主审法官:我不知道基金是什么
据媒体报道,在审判现场,被告人之一张谋峰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和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他在法庭上承认,在客户将从“风险投资基金”购买的资金交给公司财务部门后,他收到了一定比例的佣金。“你知道,什么是基金吗?销售基金需要什么资格?面对审判长的问话,张谋峰低下了头,回答道:“我不明白,我不知道。"
据了解,久安创投销售基金的常规做法是:通过非法渠道购买大量公司电话信息,聘请60名业务人员通过打电话、发短信、到社区两边的业户、超市和街道,公开宣传久安第一支行的创投业务,哄骗群众投资,并与投资者签订“投资委托代理合作协议”。学期是一年。公司承诺投资者的年回报率不低于12%,风险由公司承担。
仅在销售过程中就有许多违规行为。一是通过非法渠道获取用户信息,向不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向不明对象进行宣传,未能评估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承诺投资者最低收益。
起诉书还显示了非法集资的细节:Xi安久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久安公司第一分公司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李某、李某、冯某以销售“久安能源一号”理财产品为名,承诺以未指明的社会群众年收入12%和不定期分红为诱饵,承诺无风险,并与群众签订了“投资委托代理合作协议”。协议到期后,他们将偿还本金和利息。截至目前,共募集435人次,560份协议,共募集资金3033万元;长治能源有限公司未获批准。李某某等人承诺以“投资煤矿经营”的名义与群众签订“借款合同”。期限为半年或一年,半年的利息承诺为18%。年利率从30%到36%不等。当群众交钱时,他们会直接支付利息。合同到期后,将根据合同金额退款。总共将筹集832人,达成1288项协议
校长的“884”用于奖励
法定代表人不知道有违法行为
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节目报道了张谋峰提出的一定比例的要求,这是久安风险投资独特的运作模式。首先,从人员分布来看,公司法定代表人李谋祥负责总公司的业务,第一分公司总经理冯某负责风险投资公司的日常业务,冯某有一名业务总监。在业务主管下,有九个区域经理,而在区域经理下,有几个主管,在主管下,有最多的销售人员。
该公司的利润分配模式为844,这是一个列表,其中8%为销售员,4%为主管,4%为区域经理,其余为公司账户。值得注意的是,久安创业投资公司承诺每年12%的固定返利,这意味着如果投资100元,运营初期将分配近30元,公司必须以每年70元的收入获得近200元,以确保公司链的稳定。
在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公司法定代表人这样回应记者:
记者:你为什么要依靠这家风险投资公司作为掩护,吸引普通人(603883,股票诊所)非法集资?
李谋祥:我不知道风险投资公司是违法的,也不知道一些政策和相关法律。其次,我负责业务运作,我是总公司的法人。我不太清楚这里发生了什么。
记者:现在,你们下面的分公司吸收群众集资,现在转移到什么地方了?
李谋祥:都是为了这个项目。
李谋祥在态度上配合了调查。同时,他希望这件事不会影响到企业的正常运作,并能尽快弥补这笔钱。那么,这2000多万元(注:当时初步核实是2170万元)能收回吗?
记者:给了你这些钱,群众能带来利益吗?
犯罪嫌疑人张谋峰:据我们老板李祥祥告诉我们,他投资了三个煤矿,说这三个煤矿肯定是好的。我真的在心里想,我一直想去看看煤矿。这次我本来要去看他们的,但是我没有去看,因为我没有买到票。
欺骗中老年人,被熟悉政策的老年人举报
据《阳光》报道,该公司以“风险投资”的名义为中老年人举办了一场“财务管理讲座”,最后被一位参加讲座的老年人报道。
2012年6月13日,王老先生在手机上收到一条投资理财的广告信息,他联系了对方是否想投资。在高新区的第一栋楼里,王先生找到了一间名为“安久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办公室。在一所大房子里,十几个老人认真听着投资和财务管理课。在这个大房间的墙上,散落着十几块广告牌,上面是《风险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
熟悉金融、经济政策的王老先生看完这些内容后发现,根据当时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Xi安久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应为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创业投资企业,投资者不超过50人,单个投资者在创业投资企业中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同时,风险投资企业的资本只能来自这些投资者,而不能从社会上筹集或吸收资金。所以现在让他们投资老年人显然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困惑的王老先生怀疑对方非法吸收社会存款,立即向Xi市公安局经济侦查支队报案。
它构成非法储存罪,是在选择性的基础上宣布的
检察机关认为,Xi安久安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陕西长治能源控股有限公司、陕西谢赫医学院、久安高级公寓以“投资煤矿管理”为名,以大额现金返还和高额利息为诱饵,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吸收公众资金,扰乱金融秩序,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被告人李谋祥、李谋祥是单位犯罪的直接责任人。被告人冯谋强、杨默红、王谋峰、张谋峰、强某、陆、、朱某、郭谋民、康某、刘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分别作为集资者,签订协议,承诺返还大部分现金,并支付高额利息吸收社会资金,扰乱金融秩序。他们的行为都构成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由于案件的严重性和复杂性以及被告人数众多,6月12日审判结束后,主审法官宣布休庭。预计审判将持续两天,此案将在选择性的基础上宣布。
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层出不穷,部分投资者在电子租赁集资诈骗、钱宝网络集资诈骗、林山金融非法存款等案件中损失惨重。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承诺高回报、捏造虚假项目、通过虚假宣传制造势头以及利用家庭关系欺骗投资者。投资者必须睁大眼睛,以防上当受骗。
标题:打着“创投基金”实行非法集资:最高年化收益36% 涉案近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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