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128字,读完约5分钟
5月25日,中国政府网站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于中国国有企业的大量员工来说,昨天的文件将对他们的工资和收入产生巨大影响。
据财政部统计,截至2013年底,中国国有企业员工约为3698.4万人。在近4000万工人中,有多少人能得到外界羡慕的高薪,有多少人的工资水平不如预期?他们能保证每年加薪吗?如果工资水平低于平均水平,我们如何确保他们的工资会上升?
《国家商报》(微讯:nbdnews)记者注意到,从《意见》全文来看,现行工资总额的确定机制和管理方法发生了许多变化,包括改革工资总额的确定方法,不增加未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企业的工资总额,在部分国有企业实行工资总额预算备案制度。
劳动生产率决定工资
什么是“工资总额”?对此,《意见》解释说,这里所说的工资总额是指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所有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也就是说,目前国有企业职工的大部分收入都包含在这个“工资总额”中。
未来,工资总额将如何产生?
《意见》指出,如何改革工资总额的确定方法,要根据国家工资收入分配宏观政策的要求,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薪酬战略、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和经济效益,综合考虑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劳动力成本的投入产出率、员工工资水平的市场标杆等。,结合政府职能部门发布的工资指引,合理确定年度工资总额。
记者注意到,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团队撰写的分析报告认为,国有企业工资总额首先确定,然后层层分解为下属单位和个人。相比之下,这次发布的工资总额形成机制更为合理。
那么,应该根据哪些指标来调整国有企业的年度工资总额呢?记者发现,《意见》指出,如果企业经济效益增加,当年工资总额的增长率可以在不超过经济效益增长率的范围内确定。但是,如果企业未能保持和增加国有资产的价值,工资总额不得适度增加或减少。
至于如何判断经济效益的增长,《意见》明确指出,不同类型的企业指的是不同的指标。
例如,对于主营业务在完全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国有商业企业,应主要选择反映经济效益、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和市场竞争力的总利润(或净利润)、经济增加值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对于国有文化企业,应同时选择反映社会经济效益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指标。
有些人可能会问:如果行业整体效率低迷,员工努力工作也没有用。在这种情况下,国有企业的员工会不会从竹篮打水空?
记者发现,《意见》在关注企业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强化了工资总额与劳动生产率的关系。例如,意见指出,即使企业经济效益增加,但当年劳动生产率没有提高,当年工资总额的增长率也应低于同期经济效益的增长率;如果企业经济效益下降,但当年劳动生产率没有下降,当年工资总额可以适当减少。
也就是说,如果国有企业的员工真的尽职尽责,做了足够的工作或做了过多的工作,即使企业的效益下降,工资总额的设定仍会考虑到这一因素。
国有企业专家、中国企业研究院执行院长李进在接受《国家商报》采访时表示,强调工资与劳动生产率挂钩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普通工人通过劳动获得合理的收入。通过强调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性,我们重新确认了以按劳分配为基础的分配制度,从而调动了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
同时,对于一些工资相对较低的国有企业,《意见》还明确指出,如果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明显低于全国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即使企业经济效益下降,当年工资总额也可以适当降低。
工资调整倾向于一线和高技能人才
一旦工资总额形成,如何确保资金能够在效率和公平的基础上分配给国有企业的每一个员工?
记者注意到,《意见》也对国有企业内部工资分配进行了大量的论述。很明显,那些处于生产第一线的高科技员工将是加薪的主要方向。同时,有必要调整不合理的高收入。
《意见》指出,国有企业应建立和完善以岗位工资为基础的基本工资制度,以岗位价值为基础,以绩效为导向,参照劳动力市场工资价格,结合企业经济效益,通过集体协商合理确定不同岗位的工资水平,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合理扩大工资分配差距,调整不合理的超额收入。加强对全体员工的绩效考核,使员工的工资收入与其工作绩效和实际贡献紧密联系起来,从而有效地增加能力和减少能力。
目前,国有企业一线工人的工资普遍不高。根据国家统计局2017年5月发布的2016年不同登记类型和工作岗位员工的年平均工资,国有企业一线岗位员工的年平均工资分别为65,991元、50,235元和64,620元。
当年,中国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年薪为67569元,这三类人员的工资均低于平均线。此外,他们的工资还不到经理年薪的50%。可以预见,未来工资差距将会发生根本性的调整。
其次,国有企业中真正有技能的人才也将成为工资增长的主要目标。记者注意到,一段时间以来,国家的政策取向一直向高科技人才倾斜。例如,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改善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明确提出建立企业技术工人正常工资增长机制。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的分配应倾向于高技能人才,高技能人才的人均工资增长不应低于本单位管理人员的人均工资增长。
标题:这份文件将影响3000多万人工资 未来如何涨工资?
地址:http://www.lyxyzq.com.cn/lyzx/155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