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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券商违规买入4.7亿元,仅获利5万元,被罚款15万元后,证券从业人员的投资水平屡遭唾弃。一些网民表示,这起事件是证券从业人员遭遇的最严重的“黑幕”...
根据证监会今天下午的消息,增加了两个证券从业人员非法买卖股票的“笔录”:一个是营业部总经理,另一个是高级投资经理,两人都在2013年上半年非法买卖股票,2016年下半年对事件进行了调查。在三年多的时间里,一个人用他母亲的账户交易股票,在三年半的时间里投资了4.76%;一个人借岳父的账户买卖股票,三年内损失了23万元。
这个过程令人激动,结果却是荒谬而慷慨的。年化回报率还不如买一个平衡宝,这说明在a股中赚钱有多难,即使证券从业者的投资水平并不讨人喜欢。
销售部总经理使用母亲的账户
股票交易在三年半的时间里获利4.76%
今天,中国证监会发言人高丽透露,对五起案件进行了行政处罚。其中,两名证券从业人员非法买卖股票。第一名证券从业人员杨泰华出生于1973年10月,2013年1月18日至2016年9月12日。期间,杨泰华担任腾冲光华东路太平洋(601099,诊断股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营业部总经理,担任证券从业人员。
在上述期间,杨泰华实际控制并使用“银莫芷”账户进行证券交易,其间先后交易“鼎立股份”等股票。买入股票累计成交额为3.01亿元,卖出股票累计成交额为3.17亿元。期末仍持有同方股份15.1万股(诊断股60.01万股),卖出股票累计利润1433.96万元。
其中,杨泰华在提交的陈述和答辩材料以及庭审中指出,杨泰华工作的销售部门所做的交易不一定由杨泰华本人操作,也可能由他人操作。即使杨泰华受到处罚,他方操作的部分也不应计入杨泰华的非法股票交易。
另一方面,杨泰华名下的相关手机和银行卡都是他母亲使用和调配的,他可能会让别人替自己操作。然而,杨泰华从未操作过它们,也不清楚相关情况。
上海证监局在本案中的综合证据材料足以认定杨泰华控制和使用“银”账户买卖股票的行为,且当事人对上述陈述未提出新的论据,因此上海证监局不接受上述意见。
上海证监局认定,杨泰华作为证券从业人员,控制和使用“银”账户买卖股票,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三条关于禁止从业人员以他人名义持有和买卖股票的规定;《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直接或者以化名、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责令杨泰华依法处置非法持有的剩余股票,没收违法所得1433.96万元,并处罚款4301.86万元。
这位利用岳父账户进行股票交易的高级投资经理遭受了23万英镑的小额损失
除了使用母亲的账户,还有员工使用岳父的账户进行股票交易。
2010年3月至2014年6月,陆谦在中国国际金融公司建国门外大街营业部工作,先后担任助理投资经理和投资经理。2012年7月24日,陆谦获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投资顾问)执业证书。自2014年6月至调查日,陆谦担任中国国际金融公司北京科学院南路营业部高级投资经理。
2013年5月3日,与林登记结婚。林是林的父亲。其中,早在2010年3月25日,“林”证券账户就在证券福州东街营业部开立。2013年5月4日至2016年6月6日,“林”证券账户资金来源及去向主要指向林的银行账户。
“林”证券账户将由林在开户后管理和使用,林本人未进行交易或发出投资指令。2013年2月,林向透露了管理的“林某某”证券账户的账号和密码。
2013年5月4日至2016年6月6日期间,林证券账户的交易决策和操作主要由做出,交易方式主要是用手机下单。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计算,2013年5月4日至2016年6月6日期间,“林”证券账户累计买入金额为5784.34万元,累计卖出金额为5465.9万元,该账户(含账面)损失为23.15万元。
中国证监会认定,2013年5月4日至2016年6月6日,鲁浩作为证券从业人员,在任职期间借用“林”证券账户持有和买卖股票,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构成“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直接或者以化名、他人名义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中国证监会决定责令陆谦依法处置非法持有的股票,并处40万元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从2013年初到2016年9月底,虽然股市经历了巨大的震荡和牛市-熊市转换,上证综指仍有32%的收益率,而上述销售部门总经理兼高级投资经理的利润与货币基金不相上下,亏损已经消失。可见,即使是所谓经纪专业人士的投资能力,也不能盲目崇拜和相信。
两个员工非法持有股票的比较
中国证监会发言人高丽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法律法规,破坏了市场秩序,必须坚决予以打击。我将继续对各类违法行为保持高度压力,切实履行依法全面严厉打击证券期货违法行为、维护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贯彻国家法律的神圣使命。
标题:这届券商:老总仅挣4%被罚5千万 投资经理3年亏2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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