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587字,读完约6分钟
商业银行金融管理子公司的配套监管规则已逐步落地。
9月20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商业银行金融子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办法》,金融子公司净资本管理主要包括净资本、风险资本和净资本监管标准三项要求。金融子公司的净资本管理应符合两个标准:
一是净资本不得低于5亿元人民币,不得低于净资产的40%;
第二,净资本不得低于风险资本,以确保金融子公司保持足够的净资本水平。
中国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制定本办法是落实新的资产管理、财务管理规定和《子公司财务管理办法》的具体措施。通过净资本管理约束,有助于引导金融子公司树立审慎管理理念,坚持业务发展与自身管理能力相匹配,避免盲目业务扩张,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助于确保同类资产管理机构之间的公平竞争,防止监管套利,促进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对中国券商记者表示,《办法》的制定有以下三个方面值得关注:
一是《办法》是对金融子公司监管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净资本管理是金融子公司监管框架的核心体系,旨在确保行业健康有序发展,避免以净资本为约束的盲目扩张。
二是对理财子公司实施净资本要求也是指对境内证券公司、基金子公司、信托公司等类似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要求,体现了监管的一致性,有利于促进资产管理行业的公平竞争,避免监管套利。
第三,《办法》对理财子公司投资的自有资本投资、理财业务及其他资产,特别是理财基金投资的股票、债券等标准化资产给予的风险系数,实际上有利于引导理财子公司坚持资产管理的主营业务,真正成为直接融资市场的重要长期机构参与者。从宏观角度看,这将有利于包括资本市场在内的中国直接融资体系的发展。
为净资本监管设定两个主要标准,以抑制财富管理子公司的盲目扩张
金融子公司的净资本管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净资本、风险资本和净资本监管标准。其中,就净资本监管标准而言,主要有两个监管要求:
一是净资本不得低于5亿元人民币,不得低于净资产的40%;
第二,净资本不得低于风险资本,以确保金融子公司保持足够的净资本水平。
从已宣布拟设立金融子公司的银行来看,各银行金融子公司的注册资本在10亿元至数百亿元之间,目前均达到净资本监管标准。展望未来,随着财务管理规模的发展,上述两个标准是否会制约财务管理子公司不断增长的业务规模?对此,中国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建立了与金融子公司业务模式和风险特征相适应的净资本管理体系,引导金融子公司通过净资本约束,根据自身实力开展业务,避免盲目扩张,促进金融子公司规范健康发展。
据经纪公司的中国通讯员称,在确定上述两项净资本监管标准之前,监管部门已经进行了广泛而充分的计算,各银行的金融子公司将在现在和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达到标准。一些分析师还认为,金融子公司拥有广泛的资本补充渠道,监管机构鼓励合格的国内外投资者投资金融子公司。预计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不需要依靠母银行再投资。
除了促进金融子公司稳健开展业务外,从资产管理行业的角度来看,本办法的制定旨在体现监管一致性,避免监管套利,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环境。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10年以来,原银监会颁布实施了《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先后出台了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等多项净资本监管制度。因此,对金融子公司实施净资本管理有利于与同类资产管理机构的监管要求保持一致,确保公平竞争。
将资产风险系数标准化为0,有利于股票和债券的金融投资
《办法》列出了净资本和风险资本计算方法的具体公式。其中,风险资本的构成包括自有资本投资风险资本、理财业务对应的资本和其他业务对应的资本,不同类型业务下不同类型的投资资产会对应不同的风险系数。
具体而言,在计算自有资金投资的风险资本时,根据《金融子公司办法》规定的自有资金投资范围,对现金和银行存款、贷款交易、固定收益证券、公司发行的金融产品等四类资产计算相应的资本要求。对于理财业务对应的资本,计算现金和银行存款、固定收益证券、非标准化债务资产、股票、非上市企业股权、衍生产品、商品资产、公开发行证券投资基金等11种资产对应的资本要求。
由于资产管理本身是一项轻资产业务,《办法》对理财基金投资资产设定的风险系数普遍较低,公司自有资金投资资产的风险系数高于前者,这也符合国内外行业惯例。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明确规定,理财基金的投资资产是根据渗透原则确定的标的资产(公开发行证券投资基金除外)。风险系数具体值是指类似资产管理机构的系数设置,部分风险系数根据金融子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与证券公司、基金子公司和信托公司的类似监管要求相比,风险系数的设定更接近基金子公司的标准。例如,理财基金非标准化债务资产投资的风险系数符合基金子公司的监管要求。
为引导金融管理子公司专注于资产管理的主营业务,鼓励投资标准化资产,《金融管理基金投资债券、股票、符合标准化金融工具特征的衍生产品、公开发行证券投资基金等标准化资产办法》设定的风险因素均为0,符合同类资产管理机构的监管要求。
曾刚告诉记者,为理财基金投资产品设定不同的风险因素,将直接影响理财子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方向。特别是,将标准化资产的风险系数设置为0,实际上有利于引导金融子公司大量投资于债券和股票等标准化资产。一方面,有助于培养金融子公司的真实投资能力;另一方面,从宏观角度来看,它将会给我国直接融资体系的发展带来巨大的好处,因为作为一个长期的机构投资者,如果将相当数量的资金配置到标准化资产上,将会对改善现有资本市场的投资者结构和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大有裨益。
“过去资本市场发展的一个重要缺陷是散户太多,缺乏长期稳定的机构投资者。现有的监管取向对于金融子公司坚持资产管理的本源,充分发挥机构投资者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曾刚说。
此外,为落实净资本管理的主体责任,《办法》规定,金融子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净资本管理负最终责任,高级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净资本管理,并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书面报告一次净资本管理情况。财务管理子公司应定期提交净资本监管报告。净资本、净资本与净资产之比、净资本与风险资本之比等指标比上一报告期末变化超过20%或者不符合监管标准的,应当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提交书面报告并说明原因。
标题:银行理财子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设两大监管标准
地址:http://www.lyxyzq.com.cn/lyzx/94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