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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诈骗、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打假等罪名,一审判处彭、、郑等11名犯罪团伙有期徒刑20年至2年,并处罚金500万元至5万元。据悉,此案是龙岗法院审结的第一起“例行贷款”案件,判决书长达148页,共计97000余字。

套路贷利用“砍头息”、“保证金”等模式坑人

《全国商报》记者注意到,在两个犯罪团伙中,被告人李以律师身份作为两个团伙的“法律顾问”,通过各种非法渠道变相侵吞被害人的财产。

李律师积极充当邪恶势力的“军事师”

自2013年以来,被告人彭、张及其妻子通过笼络亲友、胁迫他人、雇请打手、聘请律师等手段,逐步形成了一批恶势力犯罪团伙;自2014年底起,被告人郑、尚某某共同经营深圳市永裕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被告人李某某等二人随后积极参与并合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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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团伙以私人借贷的名义,利用受害者的绝望心理,有组织、有预谋地借钱,但以“砍头利息”、“保证金”、“行业规则”和“通过银行”等各种名义扣除实际贷款金额。欺骗或强迫受害者签署空白或虚假贷款和抵押。之后,受害人被迫通过威胁、恐吓、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虚假诉讼等暴力和“软暴力”手段偿还虚假债务,以达到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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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犯罪团伙之间有一个交集,即被告人李,他具有律师的身份。作为两个团伙雇佣的“法律顾问”,他不仅指导被告如何诱骗受害人签署空白合同,如何通过虚假的银行流程,如何规避法律风险,如何提起虚假诉讼等。,还在虚假民事诉讼案件中充当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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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名被告被判处最长20年监禁

经审理,龙岗区法院认为,彭、、郑为首的犯罪团伙是罪恶的犯罪团伙,他们经常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一定地区或行业聚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作恶多端,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恶劣的社会影响。然而,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尚未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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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名被告人彭和郑,因涉嫌黑与恶罪被一审宣判。他们被发现犯有勒索、欺诈、非法拘留、挑衅和虚假诉讼罪。他们分别被判处20至2年有期徒刑和500万至5万元罚金。其中,主犯彭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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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在本案中,大部分受害者签订了空白合同,“砍头利息”、“定金”、“介绍费”、“手续费”、“检验费”、“检验费”、“违约金”、“行业规则”、“银行通过费”、逾期高额罚息等。龙岗法院表示,每个人在借钱时听到或看到这些方式时都必须保持警惕,并警惕“例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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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法定贷款利率是多少?

中国法律规定:“借款人和贷款人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年利率的24%,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额利息协议无效。借款人要求贷款人返还已付年利率36%以上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简单地说,年利率24%以内的利息是有效的,超过36%的利息是无效的,可以收回。在24%到36%之间,它被称为自然债务区,如果它已经被偿还,它将不会被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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