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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经纬客户5月2日(罗琨)住在北京的刘婷(音译)直到母亲准备做帕金森起搏器手术时,才知道父母已经把所有积蓄都投资到了包括中国民生银行在内的几家公司发行的金融产品上,手里的现金也不超过四位数。
“一家财务管理公司在2月底到期后,他们没有归还本金。这时,他们觉得出事了。”刘婷的预感很快被证明是准确的。4月9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官方微博报道称,北京中安民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中安民生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已立案调查。
与其他投资者相比,刘婷的父母是“幸运的”。他们没有将手中的房子抵押出去,而那些选择了像忠安民生这样的公司来投资“逐户养老”模式的老年人可能会陷入空的住房和财富问题,而不是老年人的国家问题。
“居家养老”的骗局层出不穷
我年轻的时候借钱买房,老的时候把房子抵押给银行或保险公司,由上述机构支付养老费用,以保证老年人老有所养,不愁吃穿。这是国家开展“以房养老”试点工程的初衷。
正式的“户对户养老”是指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住房抵押贷款与人寿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性商业养老保险业务。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公司打着“为老年人提供住房”和非法集资的旗号,把老年人的财产和金钱收进了一个空.
以中安的民生为例。据了解,中安民生的宣传模式是客户通过房地产抵押贷款借入一笔本金,然后用这笔钱认购中安民生发行的理财产品,这将为客户带来约6%的年化收益。
除了中安民生和客户之外,还有一个第三方投资者负责将本金贷给客户,中安民生负责向投资者支付利息。据了解,中安民生付给投资者的利息高达20%。这意味着,对于中国民生的每一笔业务,资本成本将高达26%或更多。稍有不慎,中安民生就会陷入资金链断裂的危机。
“一开始,它确实是每个月都给钱,所以每个人都会慢慢向周围的人推荐它。老年人并不愚蠢,大多数人在进去之前都会从周围的人那里得到好处。”林涛的父母今年60多岁了。他们抵押了房子,为的是给孩子存些养老金。
很快,中安民生的这种商业模式将难以为继。年初以来,"出走"、"垮掉"等流言在忠安民生中频频曝光。许多老年人,包括林涛的父母,都曾遇到过投资者上门讨债的情况:“如果你付不起钱,就把房子卖掉!”就在这个时候,刘婷发现他的父母在财务管理期满后还没有支付本金和利息。
3月10日,中国民生银行行长李嘉豪也在该公司的官方微信公众账户上发帖称,上述传言都是谣言。3月24日,再次发文表示配合经济调查和自查,并表示“如果投资者不给中安民生时间,(将导致)政府接管和公安稽查执法介入,这将进一步导致中安民生不复存在。”如果发生这种情况,我会很难过,因为从目前过往的个案来看,似乎有超过30%的投资权可以在3至5年内收回,我会更难过。”
在林涛看来,这只是李嘉豪的“最后斗争”。“他这样说是希望投资者放弃合法渠道,将这种骗局维持更长时间,让自己脱身更长时间。”林涛说,虽然目前中安的民生问题已经得到了调查,但从过去的案例来看,投资者收回财产的可能性较小,所以他和家人也做好了心理准备。
微博截图
“在这个时候,你不能再责怪老人了。如果你有所作为,每个人都负担不起。你只能自我安慰,花钱买课。”林涛说道。
事实上,近年来,各种“安老院”骗局层出不穷。早在2016年5月,就有媒体报道称,北京的李阿姨认识了自称是“居家养老”项目负责人的广。对方以“低风险、高利息”为诱饵,让李阿姨用房产证找“金”。业主王做了三个月的按揭贷款,然后把钱借给了广。三个月后,他从光处收回全部本金和利息,然后使用本金。在光的指导下,李阿姨签署并公证了一叠文件,最后她的房子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直接转让,使她无家可归。
为什么老年人总是受伤?
在重复父母欺骗的过程中,林涛认为,一方面,老年人缺乏理财知识,另一方面,这类机构了解老年人的心理需求,经常组织集体活动,使许多空老巢老人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并不自觉地相信这些机构的宣传。
65岁的唐女士几乎掉进了这个“温柔的陷阱”。退休后,唐女士经常与同事和老同学一起组织合唱活动。在此过程中,唐女士也接触到了中安民生“户对户养老”模式的宣传。
“一开始我很激动,我周围的几个朋友都投了票。此外,公司经常组织一些活动。那时,真的有一种被关心的感觉。像我们这样不在身边的人很容易被小小的关心所愚弄。”唐女士说,幸运的是,在和儿子讨论后,她被儿子的话彻底打消了投资的念头。“否则,后果真的不堪设想。”唐女士说。
中信经纬客户在中安民生微信公众账户上看到,中安民生近期的发展包括组织广场舞比赛、母亲节活动、老年公寓体验活动。
除了“以房养老”,不少公司打着“养老公寓”的旗号作弊。住在安的段女士告诉中信经纬的客户,她花了3000元加入了一个老年公寓的机构会员。这套老年公寓有多种选择,其中一种是每月3000元,要求会员预付3年、5年和10年的费用,这意味着最低存款额应该超过10万元。
“付了押金后,你老了就可以住进去了。里面的服务非常高端。当你按下按钮,会有一个服务员为你服务,一些人会被送到你的门口。”段女士说她不想在她老的时候给她的孩子带来麻烦。如果她不担心逃离养老院,她可能会准备投资。
事实上,这样的事情以前发生在江西。据央视财经报道,江西省南昌市有一家名为“天地自然”的养老机构,号称是江西省一流的基准养老企业。在仅仅运作两年多之后,它已经招募了数千名成员。但今年4月,这家养老机构的负责人一夜之间失踪了,公司账户里也没剩下多少钱了。直到那时,老人才发现自己被骗了。
最后,段女士选择了退出,但对方告诉她,会员费无法退还,她只能用3000元的购物凭证在自己的平台上购买产品。“3000元买几条海参和几袋小米,远远高于市场价,只能安慰自己止损。”
北京海正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杜云峰向中信经纬的委托人指出,“房屋养老”诈骗多涉及“日常贷款”,是一种新型犯罪,一般涉及各种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涉及贷款合同纠纷、抵押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等。,而刑事犯罪主要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和故意伤害罪等。
他建议,面对这些问题,应对策略应从民事和刑事两个层面考虑。民事方面,在房屋转让前,应尽快向房地产登记部门备案,取消委托公证。已经移送申请强制执行的,根据不同情况,可以通过执行异议、外人执行异议、申请公证机构审查公证书、提起新的诉讼、再审等方式进行。,同时,建议及时报案,并且可以去当地的反犯罪办公室。在民事诉讼中,欺诈者可以行使撤销权,恶意串通者可以主张合同无效。
“对于严重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特别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恶性案件,有关部门要积极行动,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公证机构应当勇于自查,依法处理;人民法院审理此类特殊案件时,应加大对欺诈、明显不公平和恶意串通的审查力度。对于当事人难以取得的重要证据,应当根据申请或者依职权取得证据,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杜云峰说。(中信经纬应用)
(为保护受访者的隐私,刘婷、林涛、唐女士和段女士均为假名)
标题:房子没了,钱也没了! 越来越多的老年人正在掉进这个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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