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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北京互金协会”)以“虚拟货币”、“ico”、“sto”、“稳定货币”等名义发布了《防范非法金融活动风险提示》。
《提示》明确指出,在不久的将来,一些媒体、社交平台和研究团体会以“金融创新”为噱头,以敛财为目的赚钱。交易投机的升值是一种诱惑,他们利用“研究”和“论坛”的名义来宣传“ico”、“ieo”、“sto”、“稳定的货币”和“不可分割的货币”等活动,其实并不是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借此机会炒作区块链概念,严重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经济秩序,带来了潜在的社会风险。
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指出“代币发行融资是指通过非法出售和流通代币向投资者募集比特币、虚拟货币等所谓‘虚拟货币’的融资实体。实质上,这是一种未经批准的非法公共融资行为,涉嫌非法出售代币、非法发行证券、非法集资、金融欺诈、传销和其他非法犯罪活动。”
2018年8月,银监会、中央网络信息办、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防范以“虚拟货币”和“封锁链”名义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随后,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和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也及时发布了相关风险预警。
为了营造积极健康的金融生态环境,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北京互助黄金协会提出了以下风险建议:
一是要求北京市所有相关机构和个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共同抵制和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ico”、“sto”、“稳定货币”等名义进行的非法集资和传播活动。
第二,警惕犯罪分子假借ifo、ieo等名义发放代币。或者打着“共享经济”、“通用认证经济”、“众筹”和“共识经济”的旗号,在imo进行虚拟货币投机。
第三,请理性对待区块链,不要盲目相信奢靡的承诺,树立正确的货币和投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意识。
《全国商报》记者注意到,去年12月4日,北京互助黄金协会刚刚以sto的名义发布了《防范违法犯罪活动风险警示》,明确表示sto涉嫌非法金融活动,参与此类活动的机构和个人将受到驱逐、关闭网站平台和手机应用、吊销营业执照等严厉处罚。
标题:北京互金协会:警惕不法分子以IFO、IEO等名目发行代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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