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873字,读完约5分钟
“一房一户一中介”将在一年后续期,中介费用将再次支付。此外,中介未经租户同意更改了密码锁的密码。
最近,北京的一位消费者刘先生真的很痛苦。他说:“‘我爱我家(000560,股票市场)’太霸道了,甚至用这种方式赚钱。”
2018年4月1日,北京市消费者刘先生以“我爱我家”为名,在北京市西城区寺河上苑小区租了一套房子。据报道,这栋房子是我从原来的房东那里买下后租给刘先生的。月租金12000元,双方签订一年合同。“我爱我家”收取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中介费。
一年后,刘先生想续租,但被告知租金已涨到每月12500元。
刘先生对房租上涨并不太在意。当刘先生打算付款时,他发现费用中多了12,500元!在询问之后,“如果你续租,你需要再次支付代理费。”根据刘先生的计算,这相当于每月多交1000多元的房租。
"同一个房子,同一个房客,同一个中介,还有续签的合同都是被迫收取代理费的吗?"刘先生说,“我爱我家”太残忍了,连续租的代理费都不付一次!如果是这样交的,什么时候交?
对此,我家集团品牌总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刘先生最初签订的合同中有明确规定。
在刘先生提供的一份14页的“合同”第11页,记者看到了这样的约定:“如乙方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丙方应重新支付新合同约定的佣金。”
那么,我应该收取续费吗?
北京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兆成认为,房屋中介介绍承租人与房东取得联系,通过中介提供中介服务促成合同签订,并收取报酬佣金,因此承租人支付了租赁代理费。中介本身的作用是在房东和房客之间传递租赁信息。如果合同再次续签,承租人和房东之间的信息不会改变,因此没有必要进行中介干预。
北京周知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旭也认为,收入是否应该支付取决于续约过程中是否提供了中介服务,而不应该仅仅根据合同中是否有相应的约定。收取代理费的法律依据是提供中介服务,以方便双方签订合同。
对此,周兆成律师认为,中介服务没有提供,但合同规定,中介费有欺诈嫌疑,承租人有权拒绝。
令刘先生不解的是,如果房子是“我爱我家”买的,就不会有中介行为。律师周兆成认为,如果本案再次收取代理费,就更有欺诈嫌疑。
而“我爱我家”则说“分租不存在,我们是中介。”
在这方面,刘先生肯定地说,“我爱我家”已经和业主签了三年的合同,业主已经接见了我们。在我们打算续租之前,房主认为我们已经很好地保护了房子,并希望“我爱我家”不会提高价格。然而,房主根本不可能是主人,因为他已经把房子承包给了“我爱我家”。
更让刘先生生气的是,在双方的谈判过程中,未经刘先生允许,我很喜欢我家的工作人员更改刘先生的密码,并警告刘先生说:“如果你不交代理费,你必须在1天内搬走,否则就让警察来清理房子。”
"可以更改密码锁,这对租户来说太不安全了."刘先生告诉记者,当我第一次租房子的时候,我对家庭的爱并不是这样。现在,前后大变样,已经成了“我欺负你家”。
就此而言,“我爱我家”是指承租人明确表示不会续租,“密码锁会在到期日自动更改密码。”刘先生说,如果我们不续签合同,我们能讨论什么?
律师周兆成认为,如果合同到期,双方不续签,租赁合同将继续有效,属于无限期租赁。同时,承租人对租赁房屋中的物品拥有产权。
刘先生告诉记者,这已经不是他家第一次租房了。他从来没有听说过要为续保支付代理费,也从来没有收到过我家人的任何提醒,说我爱我家续保代理费。对此,我爱我的家人,我认为合同已经明确告诉消费者在签字时知道并确认,并且在我的店里有通知。
“我爱我家的做法,我涉嫌利用格式合同增加刘先生的义务。”北京周知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旭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对消费者作出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使用格式条款通过技术手段强制交易。如果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商店通知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周兆成表示,中介市场喜忧参半。尽管监管当局一直在管理它,但仍有一些中介机构不提供中介服务,而是在合同中私下标注“中介服务”,迫使消费者支付中介费用。如果他们被拒绝,他们将使用威胁,如切断水电或强行更换锁。情节严重的,已经是一种假借中介服务侵犯受害人财产所有权的敲诈。
目前,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已经多次关注中介机构赚取代理费的混乱局面。记者注意到,即将出台的《北京市房地产经纪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在同一房屋租赁经纪业务中,如果双方续签合同,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再收取佣金。也就是说,如果同一房屋的双方续签合同,中介就不能再收取中介费。
标题:续租一次交一次中介费?消费者说“我爱我家”够狠!
地址:http://www.lyxyzq.com.cn/lyzx/69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