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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省明确撤销了其管辖范围内的网上贷款机构。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近日发布了《云南省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联合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云南网上贷款整治办公室”)公告,称“我省没有符合规范的p2p网络借贷机构和民间融资注册服务机构。投资者应提高警惕,谨防落入非法集资的陷阱。”
据悉,自2016年以来,云南省持续深入推进p2p网络借贷机构专项风险整治工作,并对整治目标进行多轮多渠道检查复核。最终,211家机构被纳入整治范围,其中包括135家p2p网络借贷机构和76家民间融资注册服务机构。
云南省网上贷款整治办公室指出,整治范围内的211家机构全部不符合点对点贷款信息中介监管要求和相关管理规定,必须依法清理和撤销。截至2020年2月13日,已有129家机构通过撤销、变更和合法处置等方式退出市场(其中40家机构已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云南网上贷款整治办公室表示,根据整治工作的要求,对于尚未退出的机构,不允许开展任何形式的新业务,并将根据法律法规采取进一步的清理整顿措施。机构的撤销不影响投资者依法签订的贷款合同中规定的合法权利和义务。投资者和借款人在中介平台上形成的合法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应依法履行贷款未偿还本息的还款责任和义务。
云南省网上贷款整治办公室在公告中还指出,“未经相关金融部门依法许可,不得从事贷款资金及相关信息匹配业务。省外机构未经许可或备案,不得在我省开展p2p网络借贷业务。”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四川、河南、重庆、广州、湖北、山东、湖南、新疆、天津、贵州、宁夏、北京、上海、浙江、深圳、云南、辽宁、甘肃、山西、大连等20个省市已经公布了p2p网上贷款业务还款机构名单。
其中,湖南、山东、四川、重庆、河南、河北、云南、甘肃、山西、大连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宣布辖区内所有p2p网络借贷机构退出。
标题:云南:全省无合规P2P网贷机构 必须全部依法予以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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