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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财经6月2日电(记者郭)近日,中国保险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就《危重病保险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根据公众咨询草案,建立了重大疾病分类系统,并首次引入了轻微疾病的定义。轻度疾病保险金额比例上限将从标准修订版的不超过20%提高到30%。
此外,甲状腺癌未被排除在本次修订之外,原位癌暂时未被纳入。但是,据中国保险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负责人介绍,各保险公司可以在大病保险产品中增加原位癌的保险责任,以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保险需求。
建立重大疾病分级制度
据了解,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有效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促进商业健康保险优质发展,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的指导下,2007年推出了“大病保险”。对《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以下简称《现行规范》)进行了修订,形成了《重大疾病保险疾病定义使用修订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修订规范》),之后对反馈意见进行了全面梳理,形成了《重大疾病保险疾病定义使用修订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已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与定义修订前的工作相比,这次的主要变化之一是优化疾病分类,建立重大疾病分类体系。具体而言,首次引入了轻症的定义,将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和中风后遗症三种核心疾病按其严重程度分为重症和轻症。
据中国保险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科学的分级,一方面完全适应了医疗诊疗技术的发展,将一些过去属于严重疾病,但目前诊疗成本低、预后好的疾病明确界定为轻微疾病,使补偿标准更加科学合理;另一方面,它也适应了大病保险市场的实际发展,对目前市场上常见的轻微疾病制定了明确的行业标准,规范了市场行为。
此外,增加疾病数量,适度扩大保护范围。基于重大疾病评估模型,对严重程度进行量化评估,将原有的25种重大疾病的定义进行改进,扩展为28种重大疾病和3种轻微疾病,保护范围适度扩大。此外,扩大了疾病定义的范围,优化了定义的内涵。根据最新医学进展,扩大了主要器官移植、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心脏瓣膜手术和主动脉手术的覆盖范围,并改进和优化了严重慢性肾衰竭和其他疾病的定义。
中国保险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负责人表示,对于消费者而言,修订后的大病定义覆盖面进一步扩大,赔偿条件更加清晰合理,引用标准更加客观权威,描述更加规范统一。
轻度保险覆盖率提高到30%
根据修订后的公众谘询稿,轻微疾病保险金额的比例上限将由守则修订版的不超过20%提高至30%。
中国保险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负责人表示,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疾病保险法》对轻微疾病保险金额比例的要求是重大疾病分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根据疾病的严重程度、医疗费用和预后,科学合理地制定补偿标准。在这次行业咨询中,我收到了关于轻症保险金额比例上限的意见和建议。经过对保险业最新承保理赔数据的仔细研究和计算,我决定提高它。
此外,对于消费者关心的甲状腺癌。此次修订不排除甲状腺癌,但根据疾病的严重程度对其进行分类,并根据严重程度支付费用。
同时,根据上述分类原则,一些在现行规范中被排除在补偿范围之外的早期恶性肿瘤也包括在该规范的修订版中,如除黑色素瘤外没有淋巴结和远处转移的皮肤恶性肿瘤、tnm分期为t1n0m0的前列腺癌以及其他疾病。从这个角度来看,对消费者的保护更加全面。
此外,原位癌不包括在本次修订中。但据中国保险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保险公司可以在规范修订版规定的疾病的基础上,增加大病保险产品中原位癌的保险责任,以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保险保护需求。
标题:重疾险定义使用规范公开征求意见:建立分级体系 轻症保额比例上调至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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