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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北京市市场监督局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了《移动行业经营者价格行为警示书》(以下简称《警示书》),要求移动行业经营者和本市相关单位认真执行明码标价制度,不得以高于明码标价的价格销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明码标价的费用。

北京监管部门发告诫书:搬家费不得收取未标明费用

具体而言,《警示书》规定,为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搬家行业的价格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实施条例》、《禁止价格欺诈》等法律法规,对北京搬家行业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进行如下提醒:

北京监管部门发告诫书:搬家费不得收取未标明费用

一是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商品和服务价格标识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管理,稳定价格水平,维护价格秩序,自觉为北京市疫情防控大局做出积极贡献。

北京监管部门发告诫书:搬家费不得收取未标明费用

二是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官方网站上突出宣传收费标准,细化服务收费项目。消费者进行电话咨询时,应提前告知收费标准和可能产生费用的重要信息,并由双方确认,以避免价格纠纷。不要以高于价格的价格出售商品,也不要收取任何未标记的费用。

北京监管部门发告诫书:搬家费不得收取未标明费用

第三,经营者在开展促销活动时,不得使用虚假或误导性的价格手段,如虚假的原始价格、虚假的优惠折扣和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诱骗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北京监管部门发告诫书:搬家费不得收取未标明费用

第四,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应有排斥或限制竞争的价格垄断。

第五,严禁编造和传播涨价信息,哄抬物价,推高物价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第六,所有经营者应加强价格自律,增强依法经营和诚实守信的意识。加强内部管理,完善价格管理机制和纠错机制,及时妥善处理价格争议。

第七,行业协会或者其他单位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积极引导经营者依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根据《警示书》,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行业价格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环境恶劣的典型案例将被公开曝光。欢迎消费者及时拨打热线12345和12315投诉和举报价格违规行为。(中信经纬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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