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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公安厅发布了《河南省公安厅关于命名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的决定》,我区长春路分局被列入名单。 近年来,我局牢固树立“规范执法是基础警务”的理念,以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为动力,不断发扬攻坚、开拓、创新、突出重点、攻坚、创亮点的工作作风,整顿执法安全隐患。以提高执法安全、高标准定位、强部署、硬措施为目标,率先在全市公安机关中构建了一套现代化、精细化、高水平、硬措施,同时连续五年被评为“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评估优秀单位”,执法标准化建设绩效评估始终走在城市分局的前列。(白小增)
标题:长春路分局荣膺“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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