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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工区法院在洛阳保险协会召开座谈会
边肖:吴克正,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出版:2012-12-07 16:16:38
12月6日上午,西工区法院在洛阳保险行业协会召开座谈会,推动洛阳保险业健康发展。会上,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陈主持讲话,西工区法院院长赵、西工区法院副院长卢延长致辞,民二法院、洪山法院相关法官及9家保险机构代表交流讲话。
会议共同研究了保险纠纷调解机制、统一执法标准、证据客观性认定、酒后驾驶和无证驾驶、免责条款通知等问题。保险机构代表指出,近年来,我国保险需求逐年增加,我市保险公司的数量和业务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据统计,全市共有48家保险公司,其中财产保险公司25家,人寿保险公司23家,专业保险代理公司15家,兼职代理公司170多家,专业保险从业人员3万余人。到今年年底,预计保费收入将超过70亿元,累计风险保险金额将超过2500亿元。截至2011年10月底,保险赔偿金的到期支付和实际支付均超过30亿元,为维护洛阳市的经济稳定做出了贡献
与此同时,保险纠纷案件的数量和目标金额也迅速增加,尤其是与交通事故案件相关的保险纠纷案件增长迅速。近年来,西工区法院受理的此类案件数量有所增加,因为该市70%以上的保险机构位于西工区。据统计,自2012年案件分类以来,第二人民法院受理了61起保险合同纠纷,洪山法院受理了215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然而,由于保险案件专业性强,相关法律不明确、不完善,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基于对法律的不同理解和其他社会因素如信访的影响,同一类型的一些案件由不同的法院和法官进行的审判结果不一致。
西工区法院的工作人员对代表们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表示感谢,并一一给予了详细的答复。经过讨论,我们得出了新的调解理念,认为应该加强“诉前调解”或“保险公司事先干预”的机制。事实上,在许多情况下,事故受害者在起诉时并不知道有一个强有力的保险,保险公司较少参与交警部门的调解。如果保险公司能够提前介入,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结案率将会大大提高,许多保险合同纠纷也可以减少。与会者积极提出建议和计划,希望尽快研究出一套有效可行的操作方法。
赵指出,保险业与法院有相同点和不同点:保险公司是企业,要计算成本,使效益最大化;法院应该是被动和中立的,公平和公正的。讨论的目的是在法律层面找到一个共同点,更好地解决问题。今年4月,西工区法院进行了内部调整,划分了案件类型,由第二人民法院负责商事案件,红山法院负责交通事故案件,这不仅有利于与企业沟通,也有利于总结经验,统一执法标准,提高案件质量。保险纠纷案件数量庞大,需要保险公司的支持和配合。我希望我们今后能共同努力,提高调解率,化解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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