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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判女贪官:以色谋权还是以权谋色 2006-10-10 邬凤英 “安徽省原卫生厅女副厅长以色谋权内幕曝光”(10月7日《成都晚报》)的大字标题,不禁让我想起了“红颜祸水”这四个字。这位名叫尚军的“女副厅长”真不该是个女人,更不该还有几分姿色,但不幸的是她居然兼而有之,于是她就“以色谋权”了:这个标签将她标定为权力的腐蚀者,而哪些握有权力并据此享受了她的身体的男人,比如原安徽省委副书记王昭耀和原副省长王怀忠,在这种舆论气氛中,看起来好像反而成了她的受害者。在中国,当个男人真的很讨巧啊!
出了问题把责任推给女人,这是几千年来中国哪些虚伪、懦弱的男人们撇清自己的一贯伎俩。鲁迅先生曾经借阿q之口替他们做过一个很全面的总结:“中国的男人,本来大半都能做圣贤,可惜全被女人毁掉了。商是妲己闹亡的;周是褒姒弄坏的;秦……虽然史无明文,我们也假定他因为女人,大约未必十分错;而董卓可是的确给貂蝉害死了。”
据知情人士回忆,尚军初次“以色谋权”的时候,还仅仅是名刚穿上警服的女警察。因为她“身高1.68米,高鼻子大眼睛,又非常会说笑”,而被所长安排去照顾酒醉的“县公安局的首要领导李某”。“领导”在宾馆里“就不老实起来”,最后以答应任命她为副所长达成交易。其实,我们只要替尚军略微做一些儿设身处地的考虑,就会发现在当时的情景下,她的选择实际上是不多的:或者是被凌辱了之后一无所获,或者是为自己争取一些“补偿”。因为猎艳者是她的顶头上司,而且手中掌握了足以决策她命运的权力。这种状况,究竟是“以色谋权”还是“以权谋色”,难道不是很清楚吗?
最值得思考的问题也许并不是尚军为什么能够“以色谋权”,而是哪些在尚军仕途上起过“助推”作用的男人们,为什么能够轻易地“以权谋色”?我们知道,克林顿虽然贵为一国总统,但他之“谋色”却只能靠自己的魅力而不能靠权力,因为显而易见,他无法为自己心仪的莱温斯基小姐谋到一个类似“副厅长”的位置。
打开尚军的履历表会发现,她曾陆续担任过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院长,阜阳市副市长,阜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阜阳市委副书记,安徽省卫生厅副厅长等要职。这些职务,使她成为当地明确无疑的“公众人物”,而且要获得这些职务,从程序上说也必需要经过各级人大和党代会的任命或选举。我们假定,如果媒体能够对“公众人物”拥有合理怀疑权,如果各级人大和党代会能够在实质上而不是一个形式上行使自己的权力,那么,哪些有权有势的男人们还有胆量通过“安排职务”这样的承诺来玩弄尚军以及和她类似的女人们吗?
“以色谋权”这四个字,放过了不受制约的权力,放过了不合理官员任免制度,把天下兴亡的责任轻轻地推给了被指为“祸水”的女人们,谁会对这样的结论最感到庆幸和高兴呢?谁又将是这个结论的最大受害者呢?
标题:“评判女贪官:以色谋权还是以权谋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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