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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4月2日电(记者雷蕾郑宇)2日,警察英雄儿女大会暨座谈会举行。

黑龙江省五名英勇的公安子弟庄严举起右手,有力地背诵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誓词》,并从哈尔滨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任锐忱手中接过了神圣的警服。从这一刻起,他们成为了光荣的人民警察,并继续在他们父母热爱的岗位上写下“永不失败”,回馈社会。

黑龙江五名公安英烈子女入警 续写父辈警察故事

据统计,在和平时期,警察是一个流血最多、牺牲最多的特殊群体。在哈尔滨市公安局近70年的风雨历程中,一代又一代的公安干警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辛勤而英勇地工作着。39名警察、消防官兵在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抢险救灾的危机中挺身而出,英勇牺牲,158名战友因公殉职,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建立了伟大的纪念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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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公安民警被国家一级公安模范阿城区分局同志的儿子王,烈士的女儿、木兰县局马强同志的女儿马嘉义,以及省内有关城市的三名公安烈士和模范子女记录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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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组织的关怀,国家一级公安模范的儿子王感慨地说:“虽然父亲近年来去世了,但各级领导给了我们太多的关怀,为母亲安排了工作,帮助我顺利考入公安院校...我的父亲像所有的农村警察一样,扎根山区,坚守岗位,努力工作,为人民服务。他是我们全家的骄傲。我的理想是尊敬我的父亲,成为一名像我父亲一样受人尊敬的警察,这也是我想念父亲的一种方式。我想成为一名警察,一名合格的警察。这是我父亲最希望看到的,也是我对多年来一直关心我、关心我的领导和同事们的最好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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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为了更好地弘扬英雄豪杰精神,近年来,在省公安厅、市委、市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哈尔滨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优抚工作,最大限度地争取和落实各项养老和优惠政策,努力帮助英雄豪杰的家庭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去年第一个烈士纪念日,哈尔滨市公安局隆重举行了邝平春烈士女儿邝楠的宣誓仪式,并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了关爱英雄家庭的活动。特别是在市公安局警察救济基金会成立后,向英雄和英雄的家属发放了补助金和慰问金。今天,五个英雄儿女和公安英雄被接受,这进一步落实了对英雄儿女和公安英雄的特殊照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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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强烈士基本情况

马强(1974年11月1日-1999年12月6日),男,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在木兰镇第三派出所和木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担任警察。1999年12月6日晚,公安局值班的马强同志被一名蓄谋已久的犯罪嫌疑人强行带走一把双管猎枪。他交出了他的手枪。在关键时刻,马强机智地抓住另一名嫌犯作为掩护,想用枪还击。不幸的是,嫌疑人用猎枪击中胸部,晕倒在血泊中,然后被嫌疑人用一把锋利的刀杀死。马强死后,2001年8月被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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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赢基本情况,一流的公安系统模式

王赢(1968年8月29日-2013年5月2日),男,1984年10月参加工作,1988年11月参加公安工作。曾担任黑龙江省武警总队第二支队第一大队士兵、阿城区橘平山派出所民警、松峰山派出所副所长。20多年来,警察王赢一直坚守在最偏远、最困难的农村派出所。他坚信要为山村人民创造一个稳定和谐的环境,改变贫困山村落后的面貌。他坚持以人为本,紧紧依靠群众,处处为群众服务,处处为群众着想。本着“做一个好人、相对人、有能力的人”的工作和生活信条,他与人民结下了兄弟情谊,成为一个关心山村人民的人。他始终把群众的安全放在心上,长期照顾孤独的老人,无私地帮助贫困的人,热情地帮助失学儿童,真心实意地做实事,做好事,为山村人民解决困难,用实际行动向当地人民传递党和政府的温暖,赢得了群众的支持和爱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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