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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档案 毛泽东发表《论十大关系》 新闻网-中国青年报 2009-08-26 [打印] [关闭]
本社北京8月25日电从1955年下半年到1956年初,我国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出现高潮。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也有了几年的实践经验。对于苏联经济建设中的一点缺点和问题,我们也逐步有所了解。以苏为鉴,总结自己的经验,探索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建设社会主义道路的任务,已经摆在党的面前。毛泽东关于十大关系的思想,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
从1955年底起,为准备党的八大报告,刘少奇分别听取了中央一点工业部门的汇报。1956年2月起,毛泽东用一个半月时间听取了中央34个经济部门的从业汇报。关于十大关系的思想,就是在这个基础上,经中央政治局几次讨论,由毛泽东概括出来的。同年4月25日,毛泽东在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书记参加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作关于十大关系的报告。接着,在5月2日最高国务会议的讲话中,他又作了进一步阐述。
对于十大关系思想的形成过程,毛泽东在1958年2月18日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曾说过:那个十大关系如何出来的呢?我在北京经过一个半月,每天谈一个部,找了34个部的同志谈话,逐步形成了那个十条。如果没有哪些人的谈话,那个十大关系如何会形成呢?不可能形成。
十大关系论述的问题,一方面是从研究和总结我国经济建设的问题中提出来的,一方面是以苏联经验为鉴戒提出来的。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带有全局性的十个问题,即十大关系:(一)重工业和轻工业、农业的关系;(二)沿海工业和内地工业的关系;(三)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关系;(四)国家、生产单位和生产者个体的关系;(五)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六)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七)党和非党的关系;(八)革命和反革命的关系;(九)是非关系;(十)中国和外国的关系。
十大关系着重从经济从业全方位来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前三条讲重工业和轻工业、农业的关系,沿海工业和内地工业的关系,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关系。第四、五条讲国家、生产单位和生产者个体的关系,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实际上开始涉及到经济体制的改革。十大关系的后五条,讲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党和非党的关系,革命和反革命的关系,是非关系,中国和外国的关系,都属于政治生活和思想文化生活中调动各种积极因素的问题。在讨论党和非党的关系时,提出了共产党和其他民主党派“长时间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在解决党内矛盾方面,重申延安以来实行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不赞成“残酷斗争,无情打击”。在中国和外国的关系上,提出了一切民族、一切国家的长处都要学,政治、经济、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的一切真正好的东西都要学。但是,必需有拆析有批判地学,不能盲目地学,不能一切照抄,机械搬用。
毛泽东指出:正确解决这些关系,是为了把党内党外、国内海外一切积极因素都调动起来,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
《论十大关系》的发表,标志着毛泽东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开始形成一个初步的然而又是比较系统的思路。以后,毛泽东在总结新中国成立后的历史经验时,仍然把它看作是一个转折。《论十大关系》提出的一点新思想、新方针,为党的八大的召开作了重要准备。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这些指导思想和方针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得到进一步的运用和快速发展。
标题:“毛泽东发表《论十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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