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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财经4月27日电(记者郭)今天,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对《中国金融网》记者表示,对于保险业来说,今天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影响。
首先,它影响非标准替代投资和投资回报率。新的资产管理规定提出打破刚性赎回,规范资金池,消除多层套汇,明确禁止非标准资产的错配,有利于规范以各种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为代表的非标准资产的投资。但是,从短期来看,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的规模可能会缩小,在渠道业务和套现受到限制后,各类非标准资产将明显缩水,保险基金投资非标准资产的增长率可能会下降,这可能会对投资收益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
二是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的市场地位有所提升。新《资产管理条例》首次正式将保险资产管理纳入资产管理行业,并有明确的操作标准,使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能够在同样的规则下与其他金融机构公平竞争,并对后续资产管理业务有明确的规范。
第三,过渡期的延长将有助于保险资产管理机构有更多的时间来解决期限错配和潜在流动性风险问题。
第四,在新的资产管理法规下,保险资产管理行业应重塑发展思路。一是坚持稳健的投资理念,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和多元化投资,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长期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水平。第二,提高投资管理能力,增强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的市场竞争力。三是提高风险管理和控制能力。第四,加强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合作共赢,提升客户服务和渠道能力。第五,保险资产管理通过科技得到充分授权,科技信息化水平和创新能力提高。
第五,理财产品的净值可能导致客户购买意愿下降,增加银行理财产品的发行难度。打破刚性赎回可能会进一步削弱理财产品的吸引力。与基于安全并考虑财富管理的保险产品相比,保险产品的比较优势能够得到更好的体现,竞争力将得到提高。
标题:朱俊生:资管新规下保险资管业要重塑发展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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