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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降低创业创新成本,增强小微企业发展势头,促进就业扩大,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采取了七项措施,预计全年企业税收负担将减轻600多亿元。
4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出台七项减税措施,支持创业创新和小微企业发展;我们将部署对银行普惠金融服务的监管和评估,确保今年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下降。
决定再出台七项减税措施,支持创业创新和小微企业发展
为降低创业创新成本,增强小微企业发展势头,促进就业扩大,会议决定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加大减税力度:
1.将当年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的企业新购买R&D仪器设备的单位价值上限由100万元提高至500万元。
2.将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半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上述两项措施将于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实施。
3.取消企业委托境外R&D费用不得扣除的限制。
4.将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小科技企业的亏损结转年限从5年延长至10年。
5.将一般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与高新技术企业统一起来,从2.5%提高到8%。上述三项措施将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
6.从5月1日起,对纳税人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总额设立的资本账簿征收的印花税减半征收,其他零星收取的账簿免征印花税。
7.目前在8个综合创新改革试验区和苏州工业园区试点的风险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人投资金额扣除70%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将推广至全国。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分别从1月1日和7月1日起执行。
通过采取上述七项措施,预计全年企业税收负担将减少600多亿元。
国务院常务会议原文附后: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出台七项减税措施,支持创业创新和小微企业发展;我们将部署对银行普惠金融服务的监管和评估,确保今年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下降。
4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出台七项减税措施,支持创业创新和小微企业发展;我们将部署对银行普惠金融服务的监管和评估,确保今年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下降。
为降低创业创新成本,增强小微企业发展势头,促进就业扩大,会议决定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加大减税力度。一是当年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的企业新购R&D仪器设备单价上限由1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二是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半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上述两项措施将于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实施。三是取消企业委托境外R&D费用不得增加和扣除的限制。第四,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小科技企业的亏损结转年限将从5年延长至10年。第五,一般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应与高新技术企业统一,从2.5%降至8%。上述三项措施将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六,从5月1日起,对纳税人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总额设立的资本账簿征收的印花税减半征收,其他零星收取的账簿免征印花税。第七,目前在八个综合创新改革试验区和苏州工业园区试点的风险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人投资金额扣除70%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将推广至全国。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分别从1月1日和7月1日起执行。通过采取上述七项措施,预计全年企业税收负担将减少600多亿元。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加强对小微企业、“三农”等薄弱环节的普惠金融服务,必须落实好既定政策,让企业真正感受到融资成本的下降。目前,大中型商业银行普遍建立了普惠金融机构,专业化经营机制基本形成。截至去年年底,新增普惠金融贷款超过3.4万亿元。下一步,要把银行发展普惠金融服务作为监管支持政策的重要参考,制定监管评估办法,完善普惠金融服务保障体系,加强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支持银行制定普惠信贷专项计划,安排专项激励费用,细化尽职调查豁免办法,探索小微企业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新增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扶贫金融等产品创新。确保单笔信贷10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类贷款增速,贷款数量不低于去年同期,合理控制小微企业贷款质量和综合成本,力争到第三季度末大幅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加强监督和审计。让普惠金融帮助小微企业发展和摆脱贫困。
标题:又双叒叕降税了?国务院再推七项减税措施 减负600多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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